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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濟高速特別重大燃爆事故調查報告全文
六、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針對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有效防范和減少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發生,提出以下建議:
(一)要始終堅守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紅線”。
山西、河南兩省及其他各地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深刻吸取晉濟高速公路山西晉城段巖后隧道“3?1”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的沉痛教訓,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始終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要高度重視道路交通尤其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進一步明確和落實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直接監管責任、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責任和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充分發揮地方各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聯席會議等協調機制的作用,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各類突出問題,逐一研究和落實防范措施,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特別是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和隧道交通安全工作。
(二)要大力推動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山西、河南兩省及其他各地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督促各類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堅決杜絕“包而不管、掛而不管、以包代管、以掛代管”的情況發生;要督促運輸企業加強駕駛員、押運員培訓、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訓、考核制度和錄用、淘汰機制,著力提升從業人員的法制意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嚴禁不具備相應資質、安全培訓不合格和安全記錄不良的人員駕駛危險貨物機動車輛;要督促各類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采購合格運輸車輛,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日常檢查和定期維護保養,始終保持營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確保運輸車輛安裝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技術要求》(JT/T794-2011)的GPS衛星定位裝置,并保證車輛監控數據準確、實時、完整地傳輸。
(三)要切實加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力度。
山西、河南兩省及其他各地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的監督管理力度。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的日常安全監管,對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包而不管”、“以包代管”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及有掛靠問題且“掛而不管、以掛代管”的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要依法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要責令停業整頓。對整改驗收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規取消其相應資質。同時,要嚴格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及時掌握駕駛員的違章、事故記錄及誠信考核、繼續教育等情況,對于記分周期內扣滿12分的駕駛員,要吊銷其從業資格證件,三年內不予重新核發。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研究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警示標志標識的設置,完善相關標準,提高防護等級,督促相關汽車生產廠商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罐體上噴涂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警示標志標識。在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尚未開展危險化學品罐體檢驗檢測專項資質許可以前,由具備危險化學品壓力罐車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資質的檢驗檢測單位負責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罐體的出廠檢驗和定期檢驗;質監部門要督促檢驗檢測單位按照相關法規標準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罐體進行嚴格的檢驗檢測,依據檢驗檢測結果逐臺出具檢驗證書。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嚴格管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路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綜合監管,推動有關部門搞好直接監管,促進各項工作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方式,對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開展暗查暗訪,深查企業安全管理狀況及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對監管工作不到位的地區和部門要進行問責;對于安全隱患嚴重、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要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曝光。
(四)要全面排查整治在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加裝緊急切斷裝置。
山西、河南兩省及其他各地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督促各類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嚴格執行GB18564.1-2006強制性標準要求,逐臺核查常壓罐式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加裝緊急切斷裝置情況。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要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內此類車輛安裝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集中進行整改。對于2006年11月1日以后出廠的常壓罐式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銷售合同或技術確認書中已明確為運輸危險貨物且沒有安裝緊急切斷裝置的,由車輛生產企業免費安裝緊急切斷裝置;在銷售合同或技術確認書中沒有明確為運輸危險貨物但實際用于運輸危險貨物、沒有安裝緊急切斷裝置的車輛,或車輛生產企業已倒閉,以及2006年11月1日以前出廠仍在使用的、沒有安裝緊急切斷裝置的常壓罐式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要由車輛使用單位委托符合條件的車輛生產企業加裝緊急切斷裝置。凡在2014年底前未加裝緊急切斷裝置的常壓罐式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從2015年1月1日起,檢驗檢測單位不予出具相關檢驗合格證明,交通運輸部門取消車輛營運資格,收回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證。
(五)要進一步加強公路隧道安全管理。
山西省及其他各地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切實有效的公路隧道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公路隧道本質安全度。交通運輸部門要完善隧道硬件設施,增設和完善燈光照明、防撞護欄、緊急避險車道和限速、禁止超車交通警示標識和逃生指示標識等隧道安全基礎設施,嚴控車輛進入隧道時的速度;要根據隧道實際情況加裝監控視頻、聲光報警、應急廣播、應急按鈕等裝置,確保緊急狀態下隧道內人員能夠第一時間獲知危險信息,及時避險逃生;要全面排查、評估公路隧道沿線各類檢查站、收費站、煤管站等選址對隧道內車輛快速通行的影響,對易造成隧道交通擁堵、導致事故發生的,要立即停用或取消。公安交管部門要完善隧道安全通行措施,提高管控水平,嚴格管控公路隧道路面通行秩序;要加大對各類道路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的處罰力度,嚴查嚴糾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公路隧道內違法變道、超速超員、疲勞駕駛、駕駛證與準駕車型不符等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各相關部門要將公路隧道擁堵作為重大險情來應對處置,快速、有效處置隧道車輛擁堵,妥善管理和處置已處在隧道內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保證人員、車輛安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督促指導有關部門依法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責任。
(六)要進一步加強公路隧道和危險貨物運輸應急管理。
山西、河南兩省及其他各地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公路隧道應急管理工作。要針對本地區路網布局、產業特點和可能發生的各類事故,抓緊完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和各類公路隧道事故應急處置方案;要下大力氣整合危險貨物運輸企業GPS監控平臺、高速公路交通運行監控系統、公安交警交通安全管理系統等信息系統資源,統一和規范地方政府危險貨物事故接處警平臺,強化應急響應和處置工作,建立責任明晰、運轉高效的應急聯動機制。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和涉事人員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要及時、安全、有力、有序、有效進行應急處置,并抓緊核清傷亡人數,準確上報和發布事故信息;要針對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尤其是隧道事故特點,依托相關企業和單位,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專門裝備和物資,加強技戰術訓練,定期進行應急演練;要把事故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訓作為全民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計劃,通過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深入持久地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識和逃生避險、自救互救技能。
(七)要加強安全保障技術研究和健全完善安全標準規范工作。
國家標準化管理部門要進一步修改完善《汽車和掛車后下部防護要求》(GB11567.2-2001)、《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第1部分:金屬常壓罐體技術要求》(GB18564.1-2006)等有關罐式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技術標準和規范,對罐式危險貨物運輸車的后下部防護提出專門要求,提高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后下部防護裝置的強度和性能;針對不同種類罐式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主卸料口的合理位置提出通用要求,明確罐式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主卸料口及三道安全閥的位置和設置,優化車輛罐體閥門等裝置的連接方式,明確罐體出廠檢驗和定期檢驗的項目和要求,提升罐式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被動安全性。特別是要以此次隧道事故暴露出的問題為導向,組織有關力量開展隧道安全保障技術研究,修改完善公路隧道相關設計建設標準規范,切實提高公路隧道安全設防等級和本質安全水平。
國務院晉濟高速公路山西晉城段巖后隧道
“3·1”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調查組
編輯: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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