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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濟高速特別重大燃爆事故調查報告全文
二、 事故發生經過
(一)發生事故前路段交通情況。
2月28日17時50分,晉濟高速公路全線因降雪相繼封閉;3月1日7時10分,解除交通管制措施。
3月1日11時起,事故路段車流量逐漸增加;12時45分,澤州收費站出省方向車輛增多,開始出現通行緩慢的情況;13時,持續出現運煤車輛在右側車道和應急車道排隊等候通行的情況;事發時巖后隧道右側車道排隊等候,左側車道行駛緩慢。
(二)肇事車輛追尾情況。
3月1日14時43分許,由湯天才駕駛、馮國強押運的豫HC2923/豫H085J掛鉸接列車(事發時位于前方,以下簡稱前車),裝載29.66噸甲醇運往洛陽,在沿晉濟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至巖后隧道右洞入口以北約100米處時,發現右側車道上有運煤車輛排隊等候,遂從右側車道變道至左側車道進入巖后隧道,行駛了40余米后,停在皖BTZ110號輕型廂式貨車后。
14時45分許,由李建云駕駛、牛沖押運的晉E23504/晉E2932掛鉸接列車(事發時位于后方,以下簡稱后車),裝載29.14噸甲醇運往河南省博愛縣,在沿晉濟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至巖后隧道右洞入口以北約100米處時,看到右側車道上有運煤車輛排隊緩慢通行,但左側車道內至隧道口前沒有車輛,遂從右側車道變至左側車道。駛入巖后隧道后,突然發現前方大約5~6米處停有前車。李建云雖采取緊急制動措施,但仍與前車追尾。碰撞致使后車前部與前車尾部鉸合在一起,造成前車尾部的防撞設施及卸料管斷裂、甲醇泄漏,后車前臉損壞。
(三)巖后隧道內車輛燃燒爆炸情況。
兩車追尾碰撞后,前車押運員馮國強從右側車門下車,由車前部繞到車身左側尾部觀察,發現甲醇泄漏。為關閉主卸料管根部球閥,馮國強要求湯天才向前移動車輛。該車向前移動1.18米后停住,湯天才下車走到車身左側罐體中部時,馮國強發現地面泄漏的甲醇起火燃燒。
甲醇形成流淌火迅速引燃了兩輛事故車輛(后車罐體沒有泄漏燃燒)和附近的4輛運煤車、貨車及面包車,由于事發時受氣象和地勢影響,隧道內氣流由北向南,且隧道南高北低,高差達17.3米,形成“煙囪效應”,甲醇和車輛燃燒產生的高溫有毒煙氣迅速向隧道內南出口蔓延。經專家計算,第一起火點著火后,8分鐘后煙氣即可充滿整個隧道;起火后10分鐘,距離第一起火點184米的5輛運煤車起火燃燒,形成第二起火點;隨后距離第二起火點40米的其他車輛也開始燃燒。
發現著火后,后車駕駛員李建云、押運員牛沖從隧道北口跑出,前車駕駛員湯天才、押運員馮國強跑向隧道南口,并警示前方的皖BTZ110、皖BTZ016駕乘人員后方起火。當時隧道內共有87人,部分人員在發現煙、火后駕車或棄車逃生,48人成功逃出(其中1人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17時5分許,距離南出口約100米的1輛裝載二甲醚的魯RH0900/魯RC877掛鉸接列車罐體受熱超壓爆炸解體。
事故導致滯留隧道內的42輛車輛全部燒毀,隧道受損嚴重。
編輯: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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