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委員讀書>委員談民法典>一問一答
- 2021-01-24 醫學臨床試驗為什么需要知情同意?
- 2021-01-24 機關、企業、學校在防止性騷擾方面有什么義務?
- 2021-01-24 如何判斷是否構成性騷擾?
- 2021-01-24 性騷擾侵犯的是什么權利?
- 2021-01-24 ?民法典為什么要禁止基因編輯行為?
- 2021-01-24 死者的遺體如何受到法律保護?
- 2021-01-24 器官捐獻的決定能否由他人代理?
- 2021-01-24 為什么我國對于器官捐獻的立法要求捐獻人必須明示同意?
- 2021-01-24 賣腎買手機與出售自己的長發買手機、捐精拿補貼買手機有什么區別?
- 2021-01-24 侵害身體權都表現為哪些具體行為?
- 2021-01-24 身體權與生命權、健康權有什么區別?
- 2021-01-17 發生了生命權糾紛,應當向哪家法院起訴?
- 2021-01-17 企業和員工之間簽訂“生死不究”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 2021-01-17 侵害生命權的損害賠償具體包括哪些?
- 2021-01-17 侵害生命權應承擔哪些民事責任?
- 2021-01-17 哪些人有權以民事途徑請求對生命權的救濟?
- 2021-01-17 為什么要通過民法保護生命權?
- 2021-01-17 為什么說生命是人的最高的人格利益、具有至高無上的人格價值?
- 2021-01-11 委托和代理有哪些區別?
- 2021-01-11 ?委托合同在什么情況下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