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009條明確禁止基因編輯行為。從法律上看,人類基因編輯技術會涉及對人的改造,可能會改變近代以來法律關于人的定義、主體性、自由意志、責任承擔等問題的理解,更可能淪為父母追求“基因完美”的手段與工具,進而沖擊人的尊嚴和生存價值,引發新的社會不平等,甚至導致人本身被異化。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基因 編輯 民法典 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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