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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全國首個慈善組織第三方監督機構
慈監委委員檢查2013年廣州紅十字社會急救醫療救助專項資金申請表
在位于廣東廣州老城越秀區市民政大廈10樓的一間辦公室里,郭慧翔已經開始了工作。他是廣州市慈善組織社會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慈監委)秘書處的工作人員,而這間辦公室就是慈監委的所在地。
2013年6月,經廣州市政府同意,廣州市民政局組織的慈監委成立。廣州市人大常委原副主任陶子基任慈監委主任委員。2014年年初,慈監委正式登記成為獨立社團法人。
運行一年多后,陶子基告訴法治周末記者:慈監委最初設定的目標,是希望廣州市各個慈善組織盡量在陽光下運作,通過募捐透明度對其進行評價。在他看來,這個目標“已經階段性地實現了”。
至于慈監委的模式是否可以在全國其他地市進行復制,慈監委副主任委員、中山大學中國公益慈善研究院執行院長朱健剛認為,“目前還不能”。“慈監會還需要繼續探索,很多東西還沒有穩定下來,需要先探索成熟以后再(考慮)復制和推廣。”他說。
與政府合作為“透明度”打分開國內先河
9月中旬,廣州市民政局與慈監委聯合發布了慈善組織募捐透明度評價結果(也被稱為“透明度排行榜”),并在廣州慈善網上公布。這是繼今年6月的首次發布之后,“透明度排行榜”的第二次發布。該評價結果每季度公布一次,并采取動態評分的方式更新排名。
據媒體報道,廣州市民政局對參與評價的慈善組織進行管理,而慈監委則負責排行榜的發布、監督和指導。
此次,共有112家慈善組織參與到透明度評價活動中,這些慈善組織都是在廣州地區開展募捐活動,并在市民政局備案。
排行榜的基準分數為100分,105分為滿分,扣分不設下限。此次評分,滿分105分的組織從首次評價的18家增加到22家,而在112家參評組織中,有10家組織未過百分,最低分為97分。排行榜將設退出機制,一旦慈善組織被倒扣太多分數,將采取警告、責令改正、責令停止募捐等方式進行處罰。
法治周末記者在《廣州市慈善組織募捐透明度評價指標(試行)》中看到,透明度評價指標主要包括募捐的業務信息、籌款后的財務信息、慈善組織的基本信息和內部制度信息等部分。每個指標后面都包涵著更詳細的公開內容和要求以及對應的分數。透明度評價指標的制定主要以《廣州市募捐條例》為標準。
冼麗冰稱,在評價指標發布之前,慈監委的委員們曾就指標的制定和打分的框架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見和建議,絕大多數都被市民政局采納。
然而,目前這套運轉順利的透明度評價體系的形成過程也經歷了一些曲折。
陶子基告訴法治周末記者:“本來,曾設想這套慈善組織的透明度評價完全由慈監委來做,市民政局進行配合。如此一來,社會公信力會更高。但是,在運作的過程中,我們遇到了另外的問題——由于是社團組織,我們沒有經費,但是如此一套評價軟件需要經費才能制作。”
“有了這套軟件,現在的打分是由電腦自然生成的,被扣分單位也都可以查到他們缺失了什么被扣分。我們也會跟他們確認,不然他們會投訴我們。”陶子基補充說。
據了解,這份廣州市慈善組織募捐透明度排行榜,是國內首次由政府與民間合作公布的慈善透明度榜單。
“當時,我們也討論過誰來做,覺得單憑我們慈監委的力量也不行。市民政局每天都管理著慈善組織,每天都會獲取各慈善組織的大量信息。退一步講,政府和社會力量合作起來,推進這個事情會更好,起碼這一步我們走得很扎實很有力量。”陶子基說。
盡管受實際情況所限,慈監委選擇采用了政府與社會合作的形式對慈善組織的透明度進行監督,但是這一形式還是讓這家號稱第三方監督機構的獨立性受到質疑。
究竟有多“獨立”
事實上,慈監委在成立之初試圖保證其獨立性和專業性。這在其委員構成中可見一斑。
成立之初,慈監委的15名委員均由各有關界別推薦產生。這些委員全部由非公職人員擔任,分別來自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律師、媒體人和知名慈善人士等界別。且委員履職,均為自愿的、義務的行為,不因履職領取任何工作報酬。這一點也被寫入了慈監委的章程之中。
此外,章程還要求:慈監委委員不得在黨政機關及其工作部門等群眾團體中擔任專職工作;不得在按章程規定納入慈監委監督范圍的慈善組織中兼任職務,與慈善組織沒有利害關系等。
慈監委經廣州市政府同意成立后,其章程也在市民政局備案。“從這個角度看,章程中‘按章程規定對慈善組織進行監督’的職能,也可以說是政府的授權。”冼麗冰說。
2014年,為了登記成為獨立的法人機構,委員數量需要達到20人以上,慈監委新增委員至21人。原來的委員們收到的是廣州市民政局發出的聘書,如今也變成了慈監委所發的證書。“我們也是依法運作,對我們的一切工作,要獨立承擔法律責任。”陶子基說。
登記成為獨立法人機構的要求,是由慈監委委員提出的。他們普遍反映:“我們(如果)是受聘于政府的,慈監委的獨立性怎么體現?”
不過,即便現在已經是獨立的法人機構,輿論對于慈監委怎樣保證其獨立性卻仍有質疑。
曾有媒體指出,慈監委的辦公室就設在民政局大樓里,因此多少有些官方色彩。對此,陶子基的回應是,民政局的大樓里不僅有我們,也有其他的社團,比如廣州慈善組織行業協會,“不過,政府部門確實在某些方面為我們解決了一些辦公經費和條件問題”。
“經費如何保障”確實可能成為未來慈監委機構運行上存在的困難。陶子基考慮到,“(廣州)市民政局在財力上給我們支持了,我們現在的活動經費也是很規范的使用。但目前的經費保障方面還是存在一些問題”。
“在慈監委的運作過程中,還要探討怎么解決經費保障的問題。如果能夠解決,社團的運行就會更順暢。”陶子基說。
也有人認為,慈監委作為一種“開拓性”的監督形式,在全國范圍內,可能是最徹底的獨立的監督機構了。對此,陶子基也表示,“我們進行監督的形式是獨立的”。
“我們每一季的工作目標、年度的工作計劃的制定和重點審計和調查的項目選擇,都是完全獨立決定的。我們可以根據數字的反映、社會意見等進行監督,監督活動也完全通過委員會進行。監督活動結束后,寫出的監督報告也在市民政局的廣州慈善網中發布。這種模式非常獨立,不受任何干擾,是最大的優點。”他說。
民政部門曾主動向慈監委介紹落實情況
慈監委成立至今,已經完成了對14個慈善項目以委托審計和專項監督為主的第三方的監督。
“盡管不足20個的慈善項目,對于廣州市800多個各類公益慈善組織來說只是很少的數量。但是我覺得,作為目前廣州市唯一的代表社會輿論的具有專項監督職能的第三方社會團體,慈監委還是被慈善組織接受的。”陶子基評價說,“監督效果還是有的。”
陶子基對于成立以后的廣州市首屆慈善項目推介會上,廣州市民政局主動向慈監委介紹推介會項目落實情況依舊記憶深刻。這屆推介會結束4個月后,項目捐款的資金到賬率僅達80%,慈監委便以資金到位率和使用情況作為重點開展監督。
“通過我們反復地監督,他們的捐款最后都100%到賬。”陶子基認為,慈監委運用幾種手段監督產生的合力可能起到較大作用。
盡管與政府部門相比,慈監委沒有執法權,也沒有強制性的監督手段。但是,在陶子基看來,慈監委的監督仍是較為有力的。
首先就是慈監委可依據相關法規,依法對慈善組織進行監督;其次,慈監委還時常借力媒體——值得關注的一點是,在慈監委的委員中,有4個來自于媒體。除此之外,當地政府部門對慈監委的工作也會有所配合。慈監委在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者是接受社會投訴、舉報形成的監督意見和建議,都要定期匯總至廣州市民政局。廣州市民政局會依據制度要求相關處室督促慈善組織進行整改,或者對慈監委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處理。
有時,廣州市慈監委還會進行跟蹤監督。“對于某些個案,我們會多次要求被監督方回應。”陶子基說。
除了對廣州地區各類慈善組織的慈善募捐活動、慈善資金使用管理以及信息公開等情況獨立進行監督,慈監委還有為政府有關部門開展慈善監管、慈善組織開展活動提供咨詢意見的職能。
也會“碰釘子”
冼麗冰回憶:“比如,今年我們去廣州市紅十字會,對市紅十字社會急救醫療救助專項資金(以下簡稱“醫療救助資金”)2013年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監督過程是,我們的專業委員,先查閱紅會提供的一些數據、賬冊,之后委員們到現場聽取紅會的匯報,查賬,然后提出一些問題。”冼麗冰說,“我們的委員查賬了解后,發現這個專項資金每年募捐的額度不高,一直在‘吃老本’。”
“委員們提出,醫療救助是件好事,需要長期做下去,也需要不斷完善。于是,在我們的監督報告中,委婉地提出了建議。”
法治周末記者查閱了冼麗冰所說的這份監督報告。報道最后一段寫道:“市慈監委建議,市紅十字會要重視‘醫療救助資金’的社會募捐工作,采取積極措施,增加募款金額,保障資金募集足以應對社會對此項醫療救助資金的需求。”
全國人大代表、慈監委副主任委員陳舒也曾就民間慈善組織的稅收政策問題,在全國人大會議上提交了《扶持慈善組織調整稅收政策的建議案》,有希望能在國家層面幫助扶持民間慈善組織的發展。
成立一年多后,在監督慈善組織的工作過程中,慈監委不斷面臨新的挑戰。
“最近,某個社會組織的某項資金在使用上不透明,慈監委要求對他們進行延伸的審計,但是他們不積極配合。”陶子基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假定發生了一些慈善(社會)組織不是很配合監督的情況,我們也會依法有理有據地解決。”
編輯:曾珂
關鍵詞:慈善組織第三方監督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