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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解讀
原標題:為了4000萬貧困兒童的發展
——解讀國家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2014—2020年)
對貧困地區兒童的救助工作,一直是我國公益慈善機構關注的重點之一。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國家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對我國貧困地區兒童的發展做出積極的規劃。
《規劃》以健康和教育為重點,給予貧困地區兒童以關懷和保障。值得注意的是,《規劃》專門強調,要積極引導各類公益組織等社會力量發揮作用,參與支持貧困地區兒童發展。
三方面提出總體目標
“我國兒童事業發展還不平衡,特別是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4000萬兒童,在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發展水平明顯低于全國平均水平。”雖然我國的兒童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但《規劃》提出:“進一步采取措施,促進貧困地區兒童發展是切斷貧困代際傳遞的根本途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客觀要求,也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
針對這一局面,《規劃》對貧困地區兒童發展提出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兒童發展整體水平基本達到或接近全國平均水平。”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規劃》從三方面予以了具體落實。
———保障母嬰安全。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30/10萬,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下降到12‰和15‰。出生人口素質顯著提高。
———保障兒童健康。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降低到10%以下,低體重率降低到5%以下,貧血患病率降低到12%以下。以鄉鎮為單位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并保持在90%以上。中小學生體質基本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特殊困難兒童的福利、關愛體系更加健全。
———保障兒童教育。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75%。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教育總體質量、均衡發展水平顯著提高。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0%。
《規劃》還明確,實施范圍包括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680個縣從出生到義務教育階段結束的農村兒童。
五項任務確保健康和教育
圍繞健康和教育兩個兒童發展的核心領域,在兼顧兒童福利和安全同時,《規劃》明確了要實施的五項任務。
一是新生兒出生健康方面,聚焦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孕產婦營養補充、孕產婦和新生兒健康管理等重點工作。二是兒童營養改善方面,推進0-6個月嬰兒純母乳喂養、擴大嬰幼兒營養改善試點范圍、完善義務教育學生營養補助政策等營養干預措施。三是兒童衛生醫療保健方面,實施兒童健康檢查、疾病預防控制、醫療保障、衛生服務、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發展任務。四是兒童教育保障方面,明確開展嬰幼兒早期保教、加快發展學前教育、辦好農村義務教育、推進農村學校信息化建設、保障學生安全成長等政策措施,主要解決特殊困難地區的教育薄弱環節。五是特殊困難兒童教育和關愛方面,加強留守兒童、孤殘兒童、流浪兒童等特殊困難兒童的福利保障、特殊教育、救助保護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規劃》的這些具體任務中有許多都是公益慈善組織關注的重點,也是我們可以介入提供服務與幫助的內容。”多位公益慈善組織的負責人不約而同地告訴記者。
據記者了解,圍繞貧困兒童尤其是特殊困難兒童的教育與健康,一直就有著眾多的公益慈善組織在開展相關救助。僅僅在新生兒出生健康方面,就有多家知名公益機構開展有相關救助,例如中國扶貧基金會的“母嬰120平安行動”、中國婦基會的“母親健康快車”等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與此同時,開展貧困地區先天性心臟病貧困患兒救助的公益慈善組織更是比比皆是。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救助
由于促進貧困地區兒童發展是切斷貧困代際傳遞的根本途徑,也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所以《規劃》首先強調政府各相關部門的職責與任務,同時提出要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發揮社會力量作用。
就此《規劃》明確,要用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鼓勵引導各類公益組織等社會力量發揮作用,參與支持貧困地區兒童發展。
在具體實施層面,《規劃》鼓勵采取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方式實施兒童發展項目。對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的事項,交由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群團組織、社會組織和企業等承擔,并和社會公益項目有機結合,擴大公共服務供給。規范政府購買服務程序,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以競爭擇優的方式確定承接主體,并通過委托、承包、采購等方式購買兒童健康、教育、福利、安全等領域的公共服務。嚴格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管理,在既有預算中統籌安排,以事定費,規范透明。
《規范》還提出,積極引導各類公益組織、社會團體、企業和有關國際組織參與支持貧困地區兒童發展。鼓勵志愿者到貧困地區開展支教、醫療服務和宣傳教育工作。加強政府相關部門、學校、公共衛生和醫療機構與家庭、社區的溝通,鼓勵家長參與兒童發展項目的實施。
對支持兒童發展的社會公益項目,《規劃》特別指出,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加強協調支持,依法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有關專家表示,這其實也是一個推動公益慈善組織自身發展的新契機。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 健康和教育 社會力量參與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