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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網絡直播亂象:老毛病沒改好 新問題又來了
而讓直播在短時期內爆發的原因之一便是“人人都能當主播”。在熊貓TV首席運營官張菊元看來,“變化無處不在”是互聯網的一條規則,用戶發現,通過直播,能讓個人的存在感和成就感比微博微信時代更加凸顯,也能更好地滿足人性中的窺私欲,那么他們自然會更加熱烈地追捧這種形式。
也就是說,打游戲的、住旅店的、喝咖啡的、教室里自習的,甚至是街邊駐足的,只要攝像頭的管理者愿意,都有可能把實時的視頻分享到各大直播網站上。
但是,有這樣一個問題——真的沒有人在意“被直播者”的意愿嗎?
此次空姐被直播之所以引起軒然大波,其中最大問題就在于被直播空姐的完全不知情。
被直播的空姐李麗(化名)下班后在首都機場附近通過某打車軟件發出訂單,某網絡直播平臺的主播孔某駕車接單。李麗上車后,孔某以后座放有物品為由要求李麗坐在副駕駛座。在行程中,孔某引導李麗聊個人感情生活及公司工作情況。在此過程中,孔某并未告知李麗正在做直播。因為孔某用東西把手機蓋起來,李麗也一直沒發現。抵達目的地,李麗看到孔某擺弄手機并發現他正在直播,便召集多名女性好友與孔某理論。
事后,孔某向媒體表示,他在接單后會將手機擺放在擋風玻璃中部位置,通過平臺手機客戶端進行直播。他承認直播時未告知乘客,但否認對乘客進行言語騷擾,并強調未偷拍乘客隱私部位,直播內容均為與乘客正常聊天,“說的話都是為了節目效果,為了搞笑。我說的話比較多,不存在任何變態行為”。當晚,孔某直播與李麗對話時,直播間內觀眾達到18萬左右,“平常一般有3萬左右觀眾”。
針對這樣的行為,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這已經構成侵權。
“空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偷拍,并且‘被直播’,首先便是隱私權被侵犯。網約車司機在沒有告知空姐的前提下,秘密進行偷拍并通過網絡平臺直播出去,是在空姐對拍攝和播出都不知情的情況下,并且在網約車這個相對隱私的空間中進行,這便侵害了空姐的隱私權。”朱巍對記者說,第二是侵犯了表達權,“由于網約車司機存在引導、過激的語言,暗示空姐說出一些不宜公開的話語,使空姐的表達自由受到侵害。這種運用引導的方式套出空姐的信息,實際上就侵害了空姐的表達權”。
網絡直播侵權危害不小
“至少能被明確是侵權,而我只能說被侵犯了。”這樣的一字之差,卻讓李琛心里很別扭。雖然都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直播”,但境遇卻不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網絡侵害人身權益”的司法解釋規定,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公開自然人私人活動等個人隱私和其他個人信息,造成他人損害,被侵權人請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上述提到的視頻中的空姐可起訴直播的網絡主播。
“其實只要被偷拍的空姐具備一定法律常識,便可以通過維權來保護自己,其維權過程并不像想象中困難。”朱巍說,“空姐首先可以向直播平臺或者網約車平臺對網絡主播的不當行為進行投訴、舉報,可以勒令對該網絡主播封號,并刪除相關網絡視頻;如果投訴舉報不成功,或者侵權情況比較嚴重,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最后,被侵權空姐可以發起民事訴訟,要求網絡主播賠禮道歉和其他物質補償。只要空姐拿出證據,便可以通過多種途徑維護自身權利”。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網絡直播 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