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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準確貫徹實施澳門基本法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 崔世安:
今年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20周年,也是澳門基本法實施20周年。下面,我就全面準確貫徹實施基本法,談兩點自己的認識和體會。
第一點,全面準確貫徹實施基本法,必須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維護國家主權利益,保障澳門繁榮穩定。
從憲制層面看,基本法是中央政府明確澳門特別行政區地位的綱領性法律文件,將“一國兩制”偉大構想和國家對澳門的大政方針,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細化和規范,為澳門平穩過渡、順利回歸和特別行政區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
正是在基本法的保障下,澳門保持原有的社會制度、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澳門居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了經濟增長、社會和諧,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各項事業都有長足的發展。
在享受基本法保障的同時,澳門特別行政區也一直在積極履行憲制義務。20年來,我們全面準確理解“一國兩制”,切實將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不斷完善基本法的配套立法和規定,完成了國家安全法的本地立法,設立了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深入推進澳門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和城市安全建設,攜手各界共同筑牢長治久安的社會根基。
第二點,全面準確貫徹實施基本法,必須充分發揮基本法賦予澳門的制度優勢,與時俱進推動“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作為“一國兩制”事業的見證者,同時也是踐行者,這20年的經歷使我深深地認識到,“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既能保證澳門特別行政區有“一國”之本,有強大的國家做后盾和支撐;又能保證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兩制”之利,保持高度自治和地域優勢,從而實現長期繁榮穩定。這樣的制度安排不僅是尊重歷史、正視現實的客觀需要,而且能夠十分有效地保證和推動澳門社會進步與發展。
澳門的“一國兩制”實踐,在新時代也應該有更高的時代定位和時代貢獻。我們必須進一步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確保澳門的“一國兩制”實踐始終沿著基本法軌道行進,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堅持“國家所需、澳門所長”的戰略定位,以經濟適度多元為基礎,以維護穩定為前提,以內強素質、外抓機遇為路徑,以長治久安為目標,配合中央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重大戰略部署,為“兩個一百年”的奮斗目標貢獻澳門的力量。
站在澳門回歸20年的歷史節點上,我們更加堅定地相信,澳門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最寶貴經驗,就是全面準確實施憲法和基本法,其核心是澳門對國家政治體系、國家核心價值的準確理解和真心擁護,并始終保持和國家的緊密互動與融合,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以及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從而實現了澳門的穩定和繁榮。這條經驗來自于我們的“一國兩制”實踐,也必將指導我們的“一國兩制”實踐走向更大的成功!
(摘自崔世安在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
編輯:張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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