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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繼偉常委:突出有效性公共性 完善教育經費投入機制
突出有效性公共性 完善教育經費投入機制
——樓繼偉常委代表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的發言
教育立德樹人,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是百年大計。多年以來,各級政府始終將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予以重點投入、優先保障。全國教育經費投入持續增長,2018年達4.6萬億元,是2012年2.9萬億元的1.6倍,年均增長8.3%。其中,財政性教育經費3.7萬億元,占80.4%;教育支出是一般公共預算的第一大支出,2018年占比14.6%。經費投入的逐年增加,有力推動了教育事業快速發展。但也暴露出總量確定機制不夠完善、保障重點不夠清晰、個人分擔機制不夠合理等問題。結合個人長期從事財政工作的思考,以及近期率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專題調研組赴安徽、陜西實地調研的體會,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第一,在繼續將教育作為優先支持方向的前提下,合理確定財政投入水平。按照我國教育法規定,中央明確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過去,這種做法常常被機械地理解為各級財政層層掛鉤,加大各級特別是基層政府統籌安排財力的難度,更在部分地方造成財政投入與教育事業發展“兩張皮”、“錢等項目”、“拉長項目”、“敞口花錢”等問題,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為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清理規范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事項,一般不采取掛鉤方式”。需要強調的是,“脫鉤”并不意味著減少投入,而是為了形成有利于增強投入績效的長效機制,把錢花得更有效。至少在當前和今后較長一個時期,教育仍將是財政優先保障的重點領域。從實際投入看,2018年全國財政性教育經費已達37萬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11%,自2012年以來連續7年穩定保持在4%以上。因此,建議繼續力保總體上教育經費占GDP比重不低于4%,同時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有關規定,不要求層層掛鉤,既優先保障教育投入,又實事求是地安排預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二,區分不同層次公共性,優化教育支出結構。公共性是公共財政的本質特征,也是確定財政保障范圍和程度的基本遵循。越是公共性強的,創新的余地就少一點,行政的辦法就多一點,財政的介入就深一點,反之亦然。不具有公共性的,財政就要堅決退出。教育領域中的義務教育是第一公共性的事務,國家必須定標準、定項目、定事權并予以重點保障,中央政府負有均衡區域差異的支出責任,在此基礎上,機制可再做一些創新,如特崗教師計劃就是購買服務;對學前教育、職業教育等第二公共性的事務,機制創新就要多一些,要因地制宜鼓勵多種形式辦學,財政則加大經費補助、學費資助的力度;對高等教育等第三公共性的事務,就更需要創新機制,財政投入除適度補助辦學外,應更多地通過助學貸款和獎學金等方式對困難學生予以支持。
第三,注重統籌兼顧,適度強化高等教育領域個人投入責任。考慮到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公共屬性相對較低,財政不可能“大包大攬”,要進一步厘清國家、學校、個人的責任,突出權利與義務相匹配,建立目標統一、激勵相容的投入機制。調研中了解到,安徽、陜西公辦高校本科學費標準自2000年至今始終保持在每年3500元至4500元之間,未做調整。同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實際增幅超過8%,總體水平超過4倍。同時,物價不斷上漲,高校的辦學成本逐年提高,國家投入巨大,但仍反映經費不足。接受高等教育是家庭和個人對未來的投資,理應付出對價。公辦高校應合理提高學費標準,一方面有利于緩解經費不足的壓力,另一方面更有利于學生增強責任意識,珍惜難得的學習機會。作為支持措施,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也已將子女教育支出列入專項附加扣除。
(發言人工作單位和主要職務: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主任,財政部原部長)
編輯:付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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