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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怡建:完善系統運行機制 提升稅收征管效能
近日印發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后實行以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黨委和政府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并著眼建立健全職責清晰、運行順暢、保障有力的制度機制,在干部管理、機構編制管理、業務和收入管理、構建稅收共治格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對稅收工作的統一管理,理順統一稅制和分級財政的關系,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建立優化高效統一的稅務機構職能體系。合并后,要以推進稅務系統職能高效為著力點,通過改革重構稅務機關組織體系,優化結構布局和力量配置,科學設置內設機構,節約稅務管理成本,將更多力量向業務部門和一線部門傾斜,強化稅務稽查力量,通過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在全國范圍內構建起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稅收征管體系。
提高稅收執法的統一性。改革后,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收管理職責將并入稅務部門,深化個人所得稅改革進程也進一步加快,征收管理面臨的情況更加復雜,迫切需要加快統一稅收立法,增強政策的透明度,完善與新機構職能相匹配的稅收政策制度,理順統一稅制和分級財政的關系,用一個稅制、一把尺子,提高稅收執法的統一性和規范性。
理順稅務總局為主的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稅務系統從總局到鄉鎮稅務分局(稅務所)的五級管理機構,鏈條長、節點多,要協調處理好上下層級稅務機構之間權責關系,建立稅務部門與地方各部門協同開展的“稅收共治”格局,注重發揮地方政府的管理作用,共同推進依法治稅和依法收費,共同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為稅收工作高效開展提供保障。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順應了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是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歷史性變化的重大舉措。稅務系統要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同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對此,《改革方案》提出以納稅人和繳費人為中心,推進辦稅和繳費便利化改革,從根本上解決“兩頭跑”“兩頭查”等問題,切實維護納稅人和繳費人合法權益,降低納稅和繳費成本,促進優化營商環境,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稅務機關。
持續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在改革進程中要繼續用稅務系統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持續革除不合時宜的陳規舊制,逐步整合統一業務辦理流程,做到為群眾解絆、為企業松綁、為市場騰位,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保障各類市場主體機會平等、權利平等和規則平等。要持續推進簡政放權,通過改革為創新發展添動力,為公平營商創條件,為干事創業增便利。
構建更加便民的服務體系。要積極穩妥推進綜合性辦稅場所“一廳通辦”所有稅收業務,讓群眾進一個門、到一個窗口、跑一次就能辦成事。同時,加速融合網上辦稅系統,推進“一網通辦”,研究構建全國統一的稅費征管信息系統,從根本上解決“兩頭跑”問題,讓群眾在掌心里、指尖上就能辦好事。踐行共享發展理念,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機制,推動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服務提供方式多樣化。
以科學管理推動優質服務。黨的十八大以來,稅務系統全面落實“放管服”改革,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奠定堅實基礎。要與機構改革同步,深入轉變重審批輕監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來,同時推進“互聯網+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確保把該管的事項管住管好,以管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以管理推進納稅信用體系建設,寓管理于服務之中,為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奠定堅實基礎。(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上海財經大學教授、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 胡怡建)
編輯:曾珂
關鍵詞:完善系統運行機制 提升稅收征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