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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印發(全文)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我國從1994年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以來,建立了分設國稅、地稅兩套稅務機構的征管體制,20多年來取得了顯著成效,為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相比,我國稅收征管體制還存在職責不夠清晰、執法不夠統一、辦稅不夠便利、管理不夠科學、組織不夠完善、環境不夠優化等問題,必須加以改革完善。為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及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有關要求,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法治引領、改革創新,發揮國稅、地稅各自優勢,推動服務深度融合、執法適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著力解決現行征管體制中存在的突出和深層次問題,不斷推進稅收征管體制和征管能力現代化,進一步增強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改革目標
到2020年建成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匹配的現代稅收征管體制,降低征納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強稅法遵從度和納稅人滿意度,確保稅收職能作用有效發揮,促進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公平正義。
(三)基本原則
——依法治稅。以法治為引領,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完善征管法律制度,增強稅收執法的統一性和規范性。
——便民辦稅。以納稅人為中心,堅持執法為民,加強國稅、地稅合作,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不斷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讓納稅人和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科學效能。以防范稅收風險為導向,依托現代信息技術,轉變稅收征管方式,優化征管資源配置,加快稅收征管科學化、信息化、國際化進程,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
——協同共治。以營造良好稅收工作環境為重點,統籌稅務部門與涉稅各方力量,構建稅收共治格局,形成全社會協稅護稅、綜合治稅的強大合力。
——有序推進。以加強頂層設計為前提,與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進程相匹配,積極回應納稅人和社會各界關切,統籌兼顧,穩步實施。
二、 主要任務
(一)理順征管職責劃分
根據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進程,結合建立健全地方稅費收入體系,厘清國稅與地稅、地稅與其他部門的稅費征管職責劃分,著力解決國稅、地稅征管職責交叉以及部分稅費征管職責不清等問題。
1.合理劃分國稅、地稅征管職責。中央稅由國稅部門征收,地方稅由地稅部門征收,共享稅的征管職責根據稅種屬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則確定。
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納稅的原則,國稅、地稅部門可互相委托代征有關稅收。
2.明確地稅部門對收費基金等的征管職責。發揮稅務部門稅費統征效率高等優勢,按照便利征管、節約行政資源的原則,將依法保留、適宜由稅務部門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非稅收入項目,改由地稅部門統一征收。推進非稅收入法治化建設,健全地方稅費收入體系。
(二)創新納稅服務機制
按照加快建設服務型稅務機關的要求,圍繞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最大限度規范稅務人,不斷提高納稅服務水平,著力解決納稅人辦稅兩頭跑、納稅成本較高等問題。
3.推行稅收規范化建設。實施納稅服務、稅收征管規范化管理,推行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并向社會進行公告,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國稅、地稅服務一個標準、征管一個流程、執法一把尺子,讓納稅人享有更快捷、更經濟、更規范的服務。
4.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加快推行辦稅事項同城通辦,2016年基本實現省內通辦,2017年基本實現跨區域經營企業全國通辦。完善首問責任、限時辦結、預約辦稅、延時服務、“二維碼”一次性告知、24小時自助辦稅、財稅庫銀聯網繳稅、出口退稅分類管理等便民服務機制,縮短納稅人辦稅時間。合理簡并納稅人申報繳稅次數。實行審批事項一窗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出件,全面推行網上審批,提高審批效率和透明度。推進涉稅信息公開,方便納稅人查詢繳稅信息。規范、簡并納稅人報表資料,實行納稅人涉稅信息國稅、地稅一次采集、按戶存儲、共享共用。能夠從信息系統提取的數據信息不得要求納稅人重復報送,加快推行辦稅無紙化、免填單,讓納稅人少跑腿、少費時、少花費。
5.建立服務合作常態化機制。實施國稅、地稅合作規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合作水平。采取國稅、地稅互設窗口、共建辦稅服務廳、共駐政務服務中心等方式,2016年實現“前臺一家受理、后臺分別處理、限時辦結反饋”的服務模式。完善全國12366納稅服務平臺,2016年全面提供能聽、能問、能看、能查、能約、能辦的“六能”型服務。制定實施“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建設融合國稅、地稅業務,標識統一、流程統一、操作統一的電子稅務局,2017年基本實現網上辦稅。推進跨區域國稅、地稅信息共享、資質互認、征管互助,不斷擴大區域稅收合作范圍,進一步創新自由貿易試驗區稅收服務舉措,讓納稅人享有優質、便捷、統一的納稅服務。
6.建立促進誠信納稅機制。對納稅信用好的納稅人,開通辦稅綠色通道,在資料報送、發票領用、出口退稅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減少稅務檢查頻次或給予一定時期內的免檢待遇,開展銀稅互動助力企業發展。對進入稅收違法“黑名單”的當事人,嚴格稅收管理,與相關部門依法聯合實施禁止高消費、限制融資授信、禁止參加政府采購、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和政府性資金支持、阻止出境等懲戒,讓誠信守法者暢行無阻,讓失信違法者寸步難行。
7.健全納稅服務投訴機制。建立納稅人以及第三方對納稅服務質量定期評價反饋的制度。暢通納稅人投訴渠道,對不依法履行職責、辦事效率低、服務態度差等投訴事項,實行限時受理、處置和反饋,有效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
(三)轉變征收管理方式
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適應納稅人特別是自然人數量不斷增加以及企業經營多元化、跨區域、國際化的新趨勢,轉變稅收征管方式,提高稅收征管效能,著力解決稅收征管針對性、有效性不強問題。
8.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管理。大幅度取消和下放稅務行政審批項目,實現稅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審批向加強事中事后管理轉變,推行納稅人自主申報,完善包括備案管理、發票管理、申報管理等在內的事中事后管理體系,出臺相應管理辦法,確保把該管的事項管住、管好,防范稅收流失。
9.對納稅人實施分類分級管理。對企業納稅人按規模和行業,對自然人納稅人按收入和資產實行分類管理。2016年,以稅務總局和省級稅務局為主,集中開展行業風險分析和大企業、高收入高凈值納稅人風險分析,運用第三方涉稅信息對納稅申報情況進行比對,區分不同風險等級分別采取風險提示、約談評估、稅務稽查等方式進行差別化應對,有效防范和查處逃避稅行為。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