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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本息擔保”“銀行存管資金”——起底那些“坑人”的理財平臺廣告
新華社上海6月26日電題:“100%本息擔保”“銀行存管資金”——起底那些“坑人”的理財平臺廣告
新華社記者周琳、王原、陽娜
“100%本息擔保”“20%年息”“銀行存管資金”……看到這些理財產品的廣告,你會不會心動得馬上就想行動?
別急,承諾“穩賺不賠”,承諾高息,你可能已經遇到了虛假違法廣告。來自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臺的監測顯示,今年以來,含有虛假宣傳信息的互聯網金融網站數量有增加之勢,2018年5月含有虛假宣傳信息的互聯網金融網站有3377個,比4月上升8.5%,比3月上升24%。那么,理財平臺廣告中到底有哪些“坑”?近期,記者在北京、上海等地進行了調查。
承諾高息,“穩賺不賠”誘你“上鉤”
我國廣告法明確規定,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不得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
但記者調查發現,為了打消投資者的疑慮,“穩賺不賠”成為不少理財平臺的常見“話術”,這也是監管部門在類金融企業虛假廣告查處中發現的主要問題之一。
例如,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自2015年9月起,北京信誠時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通過網站PC端、手機APP端、宣傳彩頁、在經營場所設置易拉寶等途徑對“誠信貸”平臺進行廣告宣傳,宣傳用語中使用了“穩賺不賠、100%本金收益保障”“全網首推 即投即計息20%年息”“安全和高收益成就互聯網理財第一首選品牌,讓您的財富每年增值20%”等。
上海此前查處的案例中,也有不少是以這種高額的年化收益率來誘導投資者“上鉤”。例如,上海一家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在其自有網站發布“拍活寶產品”廣告,含有對投資回報預期收益的保證性承諾,并對可能存在的收益風險未予警示;當事人還未經他人同意發送電子郵件廣告,其中宣稱你的信用額度馬上使用的承諾實際無法兌現,構成虛假廣告,最終被依法處罰款80萬元。
“包裝術”花樣百出,目的是虛假增信
記者調查發現,除承諾高息外,部分理財平臺還通過各種“包裝術”讓自己看起來更可信,讓投資者更愿意“掏錢”。
一是使用政府公信力“背書”。例如,北京走出去投資顧問中心為了宣傳推廣業務,在其自設網站上發布的部分圖片中使用了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和形象。
二是虛構“軟實力”增加信用。例如,為宣傳公司業務,螞蟻白領(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4日在其網站發布“我們的合作伙伴:XX銀行(行標及文字)”的宣傳內容。經執法人員向該銀行北京分行核實,當事人與該銀行不存在合作伙伴關系,亦未簽訂任何合作協議。
此外,部分互金企業打著“銀行存管資金”等旗號,為自己增信,營造正規形象。此前銀監會已經發布的《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明確指出,網貸機構不得利用商業銀行變相背書,不得打著存管人的旗號做營銷宣傳。商業銀行作為存管人,不對網絡借貸交易等行為提供擔保,不承擔借貸違約責任。
三是謊稱獲得“國家資質”。例如,上海市工商局曾查處過的案例顯示,上海右擇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利用宣傳單頁,對外宣傳其獲得“上海市發改委”“上海市金融辦”“上海市委”等幾個部門的審批,但事實上其經營業務無需也并未取得相關審批,最終被罰款。
多部門需聯手共治,投資者要提高防風險意識
近年來,政府加大了對金融投資領域虛假違法廣告的整治力度。例如,2016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宣傳行為;2018年2月,原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關于開展互聯網廣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將金融投資類的違法廣告作為監管重點。
隨著監管不斷升級,不少理財平臺的虛假宣傳行為加速暴露。不過,專家建議,需警惕嚴管之下的“變種”。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楊東透露,部分打著互聯網金融幌子的理財平臺,開始大規模開設裝修精良的線下門店,營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騙取投資者信任。而根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網貸中介機構不能采取線下發展客戶的方式。
此外,業內人士認為,廣告只是一種表現形式,更重要的還是要從源頭端做好準入資質把控,形成金融、工商、公安等多部門聯防共治的格局。
楊東表示,需加大對線上線下所謂“理財”“財富管理”等企業的準入審核和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涉嫌非法集資、集資詐騙、龐氏騙局,以及無牌照從事金融業務、超范圍經營、虛假廣告宣傳等行為,同時要對消費者充分揭示風險。
記者發現,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已經面向投資者上線了理財安全助手APP,可以用于個人理財查驗、風險速遞、平臺資質核查等。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廣告 理財 平臺 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