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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牙不成仍收費 某醫院涉嫌侵權
繪圖:簡仁山
不想做牙齒正畸手術了,醫院收的正畸費卻不能退!消費者易女士最近遇到了這一煩心事。
去年12月,省消委會共接待來訪、接受投訴咨詢1487人次,同比上升了20.21%,其中接到消費者投訴1017件,同比上升82.58%。其中,易女士2017年12月初在某口腔醫院正畸科掛號就診,在醫生做出診斷結果前,預先繳納了診查費(包含檢查費、X光費)和治療費(包含正畸費、臨床鑲牙費)。在做完相關檢查后,醫生建議拔正常牙四顆。隨后,因家屬不允許拔牙,易女士放棄接受正畸治療,并詢問能否退還治療費中的正畸費1574元,對方表示該項費用為方案費,不能退還。然而,該醫院出具的收費票據上面清楚顯示正畸費是治療費。易女士認為,自己并未接受正畸治療,對方不予退費并不合理,于是投訴至省消委會。
省消委會接訴后致電某口腔醫院,告知對方消費者投訴內容及訴求,并發送投訴材料至對方指定郵箱。但對方一直無任何反饋,甚至在省消委會發出投訴催辦函后仍無回應。最終,因涉事醫院態度消極,拒不配合省消委會工作,此案調解不成功,省消委會建議消費者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繼續維權。
省消委會認為,易女士在醫生做出診斷結果前預先支付的費用包括診查費和治療費,其中正畸費1574元,在醫院出具的收費票據上清楚顯示為治療費。因此,易女士所支付的正畸費應屬于治療費,且屬于預付款性質。
此外,易女士和醫院就牙齒的正畸治療已達成一致意見,對應合同依法成立。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易女士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應就其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醫院可要求易女士賠償因其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但必須提供其所遭受損失的證明,如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應當如數退還易女士預付的款項。鑒于該醫院未能提供其遭受損失的證明,易女士的退款要求合理合法。然而,該醫院卻一再以方案費的說法拒絕退費,已然違反《合同法》相關規定。
省消委會表示,涉事的某口腔醫院未能第一時間妥善處理消費者的維權訴求,甚至在省消委會介入后,依然采用搪塞、應付等方式消極對待,嚴重延誤案件調解處理進程,極不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為此,省消委會敦促某口腔醫院主動接受消委會監督,積極履行法定責任,盡早與消費者協商退款事宜。(記者/劉倩 通訊員/粵消宣)
編輯:趙彥
關鍵詞:治牙不成仍收費 醫院 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