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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發布住房租賃新政策 承租人的服務保障將大幅提升
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記者孔祥鑫)經過前期的公開征求意見,北京市住建委會同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公安局等多部門聯合起草的《關于加快發展和規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29日正式發布,將于2017年10月31日起實施。
記者29日從北京市住建委獲悉,通知從強化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建立住房租賃監管平臺、提供便捷公共服務,明確住房租賃行為規范、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強市場主體監管、提升住房租賃服務水平等四個方面提出加快發展和規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具體措施和要求。根據通知,對承租人的服務保障將大幅提升。
通知提出,北京各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加強租賃住房用地保障,通過在產業園區、集體建設用地上按規劃建設租賃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賃住房供應。新建租賃住房應當配置教育設施,居住人口達到一定規模、15分鐘步行范圍內無醫療衛生機構的,應當依據標準和規劃予以設置。
通知還提出,承租人為本市戶籍無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區連續單獨承租并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該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的,其適齡子女可在該區接受義務教育。
承租人為非本市戶籍家庭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關于非京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具體規定,依法申請辦理其適齡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手續。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市高度重視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通知的目的在于完善購租并舉的住房體系,建立健全出租住房合法、主體權責明晰、市場行為規范、租賃關系穩定、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的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制度;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培育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引導居民形成先租后買的梯次消費模式,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北京市 住房租賃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