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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趨勢!多城市明確“租房可落戶” 你還會去買房嗎?
中新網北京7月29日電(種卿)租房者的利好不斷。無錫28日發布“租房可落戶”的新政,引發社會關注。記者發現,鄭州、揚州、濟南等多個城市近期也已提出或醞釀提出類似舉措。其中,把租賃房屋納入“合法穩定住所”范疇成新趨勢。業內人士認為,若租房不能落戶,租購同權便無從談起,租房落戶有助保障租賃群體權益,更多城市或跟進。
無錫、鄭州等多地推“租房落戶”
7月中旬,廣州就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學提出“租購同權”,此后,各地有關住房租賃市場的動作就未停歇。
28日,無錫市發布了修訂后的《無錫市戶籍準入登記規定》,取消了有關投資、購房落戶政策,增設了租賃住宅落戶政策,將合法穩定住所的認定范圍擴大至租賃住宅,新政將于9月1日起正式實施。
記者梳理發現,除了無錫,鄭州、揚州、濟南等多地近期也提出或擬提出“租房可落戶”的舉措。
其中,鄭州明確,在縣 (市)、上街區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 (含租賃)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根據本人意愿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在城鎮以社區為單位,設立社區公共戶口。對在本轄區實際居住但無本人合法房屋產權的人員,統一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
濟南在《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取消投資納稅、購買房屋等落戶限制,對市內五區(歷下、市中、槐蔭、天橋、歷城)以外常住戶口人員,在該區域內同時具備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就業且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2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請落戶。
揚州也明確,合法穩定住所,是指購買、自建、繼承、受贈的產權住房、國有經濟組織產權住房、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在房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的租賃房屋。
可見,取消購房落戶政策,將租賃房屋納入“合法穩定住所”的范疇,成為一種新的趨勢。事實上,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曾先后下發《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兩個文件,規定了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限制。
租房落戶條件高低有別 重點人群更寬松
在租房落戶條件方面,各地門檻高低有別,多以在當地繳納社保的年限來劃定。
無錫為租房落戶設置的門檻是: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五年(宜興為均滿三年)。同時,居民之間簽訂的未經過備案的房屋租賃協議不能作為落戶條件,須租住經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租賃住宅才能辦理落戶。
鄭州為外來務工人員落戶設置了在鄭州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2年的條件;揚州要求擁有穩定就業并不間斷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5年;濟南在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對市內五區(歷下、市中、槐蔭、天橋、歷城)以外常住戶口人員,在該區域內同時具備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就業且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2年。
此外,對于一些重點人群的落戶條件,一些地方還進行了進一步的放寬。
比如,無錫明確,對高校畢業生、中高級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全面放開戶籍準入,只需在無錫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并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準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本市落戶;且不設定合法穩定住所的具體條件,可按實際情況將戶口落在自有住宅、租賃住宅、單位集體戶和社區家庭戶中。
“此類政策充分說明當前熱點三線城市戶籍制度改革和租賃制度改革的導向,預計后續其他城市也會跟進,這將有助于保障租賃群體的權益。”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說。
更多城市或可租房落戶 租賃雙方權益咋平衡?
租房可落戶,可謂是“租購同權”在戶籍領域的體現。未來,承租人還能享受哪些公共福利?
“由于入學等重要公共福利都與戶籍掛鉤,若租賃不能落戶,‘租購同權’就無從談起。”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租房可落戶有利于租賃關系穩定,而租賃關系穩定的核心其實是產權中的資產收益和使用權中的公共福利。
此前,住建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廈門、武漢、成都、沈陽、合肥、鄭州、佛山、肇慶等12個城市成為首批試點。
隨后,住建部有關負責人對媒體表示,未來將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這12城會否加入“租房落戶”的陣營?張大偉認為“肯定會”,但他也擔心,基于租賃關系的立場不同,房主一般不會愿意承租人落戶,這就可能引發權利分割的沖突,關鍵是要看政策細則如何設置與落地。
張大偉認為,鼓勵租賃有兩個辦法:要么是直接增加租賃房源,北京、上海等地已經在做;要么是增加租賃權利,但要先征得房主同意或者保護其應有權益。“如果只想與房主分割權利,則可能引發租金上漲。”(完)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租房可落戶 買房 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