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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
新華社北京5月9日電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作出部署。
《方案》強調,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任務,是加強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的關鍵環節,對于推進結構性改革尤其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撐經濟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義。要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政策環境,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建立符合科技創新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形成經濟持續穩定增長新動力。
《方案》圍繞激發創新主體積極性、構建支撐服務體系、完善創新要素配置等,部署了8個方面、26項重點任務。
一是圍繞新一代信息網絡、智能綠色制造等重點產業領域,發布轉化一批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投資規模與帶動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探索市場化的科技成果產業化路徑。二是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設一批機制靈活、面向市場的國家技術轉移機構,加強科技成果與產業、企業需求有效對接。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構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協同開展成果轉化。三是建設一批符合特色產業需求的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加強中試熟化與產業化開發,發揮技術開發類科研基地作用,推動更多共性技術成果轉化應用。四是構建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國家技術交易網絡平臺,鼓勵區域性、行業性技術市場發展,完善技術轉移機構投融資、科技成果評價、知識產權服務等功能。五是推動成果轉化與創新創業互動融合,建設一批以成果轉化為主要內容的眾創空間,支持以核心技術為源頭的創新創業。六是組織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動,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領軍人才納入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培養計劃,培養專業化技術經紀人。七是建設一批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工作經驗與模式。八是發揮好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的杠桿作用,支持地方加大投入力度,運用投貸聯動、眾籌等金融手段,拓寬資金供給渠道。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國務院辦公廳 科技成果轉移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