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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紙貴”不等于“洛陽紙貴”
近日,有市民反映稱,在首都國際機場3號航站樓打印文件,每張紙收取10元,是其所在學校的100倍。記者實地探訪發現,首都機場兩處打印點,收費均為A4紙10元/張。打印點工作人員稱,價位由機場統一規定。機場投訴電話客服稱,打印點為租賃柜臺,會向相關責任部門反映該問題。(1月26日《京華時報》)
“洛陽紙貴”很遙遠,“機場紙貴”在眼前。根據那位楊女士的投訴反映,雖然她沒說10元一張的機場打印費是“天價”,但對比其作為參照的“她們學校里”的打印價格,卻已達到了百倍之巨。所以,盡管當時其也只打印了兩張文件,但想來已覺得頗為“肉痛”。
且不議如網友所疑,學校里的打印費,是否真的便宜到了每張只收1毛錢;在我看來,這位楊女士投訴機場的“打印費”,似乎也不能忽略了人家的“承包費”。現如今,腹誹和抱怨機場餐飲價格高昂的,可謂早已屬于一種“評價常態”。不過,即便如此,也沒見到這種“高價生態”有多大的改觀。原因何在?那就是跟上述“打印費”一樣,那些服務柜臺都是從機場方面租賃來的;換言之,機場定下的承包費居高不下,“在商言商”的承租者又怎能“向學校看齊”?
或許,在享受慣了“學校價”的楊女士看來,10元一張的機場打印費,確實讓她感到“太不仗義”和“太不地道”了。然而,有網友卻也表示了不同看法:機場和學校的可比性,顯然是值得商榷的;真正可以拿來對照一下的,恐怕還是街頭店面,甚至那些政府辦事窗口門外“附設”的同類服務點。這樣的話,一些經常瀏覽媒體報道的人或已覺得,機場里的“打印費”,也不能算作“很黑心”了。
“機場紙貴”未必就等于“洛陽紙貴”。確如明眼者所言,一碼歸一碼,是否壟斷和“天價”,應該去監管機場的招商模式和惠民用心;而僅僅盯住特定場所的特定價格,要么是故作糊涂,要么就是“不知晉魏”了。而且,“打印費”與“復印費”多有不同,有些需要打字輸入,有的需要排版修飾,有的還有彩打要求,似也不宜當作復印一樣的簡便容易。
莫把10元一張的“打印費”動輒視作“機場紙貴”,還有這么一層思考:在這些租賃柜臺的服務點,如果其定價10元一張太高,本身剛需的顧客都變成非剛需了;如果10元一張還是能夠維持經營和盈利,那說明這價格還在多數顧客的承受范圍內。筆者想到,倘若有人一投訴,媒體一報道,相關部門介入后導致被價格管控,且不說承包商承擔了政策風險,失去定價權的經營者就只能關店走人,那些急需機場里打印的顧客,可能就想花錢都也找不到此項服務了。
由此而論,投訴“打印費”,真的不能無視“承包費”。既然現實語境下,機場經營網點的租賃承包費,都還“離低價很遙遠”,那么,只顧一處而不及其余地片面“比價格”,其實真的沒有“比”到根子上。至于拿“學校價”來PK“機場價”,恐怕就更有矯情之嫌了。(司馬童)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機場紙貴” “洛陽紙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