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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能源發展明確四大目標
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陳煒偉)國家能源局局長努爾·白克力29日說,2016年能源發展要實現結構優化、消費總量控制、保障能力加強、效率提升等四方面目標。
努爾·白克力在當日召開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介紹,一是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3.2%,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62.6%以下,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6.2%。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提高到35.7%。
二是能源消費總量進一步得到有效控制。一次能源消費總量43.6億噸標煤左右,全社會用電量5.7萬億千瓦時左右,煤炭消費量39.6億噸左右,石油表觀消費量5.5億噸左右,天然氣表觀消費量2050億立方米左右。
三是能源供給保障能力進一步加強。一次能源生產總量36億噸標煤左右,其中煤炭產量37億噸左右,石油產量2.2億噸左右,天然氣產量(含頁巖氣、煤層氣)1400億立方米左右,非化石能源發電量1.7萬億千瓦時左右。
四是能源效率進一步提升。火電廠每千瓦時供電煤耗315克標煤,同比減少1克。棄風、棄光率明顯下降。
努爾·白克力介紹,明年要抓緊編制發布“十三五”能源發展規劃和電力、煤炭等專項規劃。在非化石能源方面,力爭風電新增裝機達到2000萬千瓦以上,光伏發電新增裝機達到1500萬千瓦以上。此外,穩妥推進一批新的沿海核電項目核準建設,開工建設CAP1400示范工程。
在化石能源方面,他說,要有效控制煤電產能規模,建立煤電建設風險預警機制,對紅色和黃色預警省份,禁止新建燃煤電站。要嚴格控制煤炭新增產能,原則上,從2016年起3年內暫停新建煤礦項目審批;加快淘汰落后產能,2016年力爭關閉落后煤礦1000處以上,合計產能6000萬噸。
此外,他說,要完善油氣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并推動勘探開發準入、網運分離等重點環節改革,促進油氣管網公平開放,完善油氣價格機制。(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能源發展 四大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