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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標: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明顯提高,在法治軌道上全面推進政府各項工作。
措施:
37.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抓住領導干部這個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少數”,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作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把嚴守黨紀、恪守國法的干部用起來。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對特權思想嚴重、法治觀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評教育、督促整改,問題嚴重或違法違紀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38.加強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學好憲法以及與自己所承擔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學法制度,國務院各部門、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每年至少舉辦一期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班,地方各級政府領導班子每年應當舉辦兩期以上法治專題講座。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等要把憲法法律列為干部教育的必修課。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制度,每年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通用法律知識、專門法律知識、新法律法規等專題培訓。加大對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中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
39.完善政府工作人員法治能力考查測試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測試,將考查和測試結果作為領導干部任職的重要參考,促進政府及其部門負責人嚴格履行法治建設職責。優化公務員錄用考試測查內容,增加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法律知識的比重。實行公務員晉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40.注重通過法治實踐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必須守法律、重程序、受監督,牢記職權法定,切實保護人民權益。要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依法治理經濟,依法協調和處理各種利益問題,避免埋釘子、留尾巴,努力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注重發揮法律顧問和法律專家的咨詢論證、審核把關作用。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行政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制度,使執法人員在執法普法的同時不斷提高自身法治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 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
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證,必須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發揮各級黨委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各方面。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自覺接受黨的領導,切實增強建設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41.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謀劃和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主動向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消除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重點工作,發揮牽引和突破作用,帶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全面深入開展。加強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法制力量建設,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
42.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對不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本地區本部門一年內發生多起重大違法行政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政府部門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要通過報刊、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開。
43.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各級黨委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充分發揮考核評價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推動作用。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的黨組織要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要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結合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重點工作,開展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多的,要及時約談、責令整改、通報批評。
44.加強理論研究、典型示范和宣傳引導。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政府理論研究,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解決中國實際問題,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理論支撐和決策參考。積極開展建設法治政府示范創建活動,大力培育建設法治政府先進典型。通過召開現場會、經驗交流會等形式及時總結、交流和推廣經驗,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定期通報和曝光違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改進工作。大力開展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宣傳工作。加強正面宣傳引導,以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形式,廣泛宣傳法治政府建設目標、工作部署、先進經驗、典型做法,正確引導輿論、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
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提出時間進度安排和可檢驗的成果形式,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落實,各項工作任務除本綱要有明確時間要求外,原則上應當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承擔并履行好本綱要確定的相關任務,并做好統籌協調,及時溝通協商,形成工作合力。作為牽頭單位和負責單位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和省級政府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進展報告制度,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國務院法制辦要牽頭做好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在實施本綱要的過程中,要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解放思想、大膽實踐、開拓進取、久久為功,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引領改革發展破障闖關、推動民生改善和社會公正,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推動法治政府建設一步一個腳印向前邁進,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扎扎實實的貢獻。
編輯:曾珂
關鍵詞: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 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