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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合江回應交警開房丟槍:不算丟槍是暫時失控
“開房”
網曝:帶女下屬開房,存在不正當關系
回應
女下屬1小時后離開
當事人否認發生關系
“經過我們對當事兩人的調查,以及之后的走訪,當事人沒有承認他們發生了關系,我們也沒有證據來證明當天兩人發生了關系以及有所謂的不正當關系。”陳獻輝告訴記者,許江的小孩想到瀘州某學校讀書,托李某某(女協警)一位在該學校教書的朋友了解情況。當日,李某某確實進入了許江所在的915房間,但由于李某某的朋友并沒有露面,一小時后,李某某離開了賓館。
對于網帖中所提到的“許江長期與女下屬保持不正當關系”以及“許江與合江縣騰飛汽車修理廠有不正當利益輸送關系”的問題,合江縣委已于前日介入調查。陳獻輝稱,若查證屬實,將依照相關規定對當事民警進行嚴肅處理。
24日,記者聯系到了合江縣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紀委已經成立調查小組,對許江所涉及的相關問題進行調查,目前,調查還在進行中,待調查結束后將對其作出處理決定。許江是否停職,許江所任職的單位可對其做出決定。|對話副局長
交警為何配槍?工作需要
記者:許江是做什么工作的?合江縣公安局副局長陳獻輝:他是合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分管事故一塊工作。
記者:許江為什么配有槍?陳獻輝:許江分管事故一塊工作,因為工作需要配槍。目前交警大隊共有4把槍,大隊長、副大隊長、事故中隊中隊長、城區中隊中隊長各有一把。
算不算丟槍?是“失去控制”
記者:許江這個事情不算“丟槍”?陳獻輝:許江的事情從我們內部來說叫做槍支“失去控制”,并非“丟槍”,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處理的結果也不同。廣安岳池那個事情才叫“丟槍”。
新聞鏈接
廣安岳池丟槍案
當事警察被雙開
4月25日,廣安市岳池縣紀委發布通報稱,岳池縣“3·21”丟槍案相關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當事警察周震川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4年3月21日,岳池縣公安局顧縣派出所副所長周震川,在非工作時間攜帶警務用槍,并于當晚將槍丟失。隨后,網傳岳池警方懸賞尋槍。
3月29日,警方抓獲兩名未成年人黃某、吳某并起獲被盜槍支。經警方調查,3月21日晚,兩人將周震川的私家車門窗撬開,從副駕駛座處的工具箱內,將一支64式手槍盜走,藏埋在縣城附近的一塊田埂里。
4月25日,岳池縣紀委通報:“3· 21”丟槍案中的直接責任人,顧縣派出所原副所長周震川被開除黨籍、公職;給予顧縣派出所負責人馮小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公安局分管顧縣派出所的黨委委員、副局長楊軍黨內警告處分。華西城市讀本記者肖婷孟飛攝影報道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許江 丟槍 賓館 交警 開房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