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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合江回應交警開房丟槍:不算丟槍是暫時失控
5月23日,有網友在網絡論壇發帖稱,合江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許江帶女下屬開房弄丟配槍,并長期與女下屬保持不正當關系,以及與合江一家汽車修理廠有不正當利益輸送關系。該帖一發出,在網絡上引起較大反響。
24日,記者來到瀘州市合江縣公安局,公安局副局長陳獻輝介紹說,目前合江縣紀委已經介入調查。許江及網帖中所說的女協警李某某暫時不能接受記者采訪。
事件還原
入住賓館 將槍放在枕頭下
陳獻輝介紹,4月26日,合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許江到瀘州辦理私事。當日下午2點34分,許江入住瀘州市江陽區酒城賓館915號房。入住后,許江將其攜帶的公務用槍放在房間枕頭下面。下午6點30分,許江因赴朋友會面匆忙離開賓館。“許江當時離開賓館時并未退房。”陳獻輝說,許江離開時,將他攜帶的公務用槍滯留在了枕頭底下。
“晚上7點6分,賓館的服務員例行整理房間時,發現了許江留在枕頭下的槍,于是撥打了110報警。”接到報警后,江陽區南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了酒城賓館915號房將槍支進行控制,并對槍支的持有人展開了調查。通過賓館前臺的入住登記記錄發現,915號房為許江登記入住,于是辦案民警迅速通知了合江縣公安局以及許江。晚上8點左右,許江回到了915號房,此時的槍支仍原樣擺放在枕頭下。
記者調查
開房確有其事 錄像不便公開
24日下午,記者來到瀘州市酒城賓館了解此事,值班大堂經理稱,領導已經下班,不在賓館,如果需要采訪,可以星期一上班時前來。
但該負責人還是向記者透露:“丟槍”事件確有其事,當天服務員發現槍支后,立即匯報了此事并向公安機關報警,隨后,警方趕到現場對此事進行了調查,“一直到晚上9點過,警方還在現場沒有離開。”
隨后,她調出了4月26日的開房記錄,上面顯示:許江,4月26日下午2點20分左右開房入住915房間,27日退房。記者提出能否查看當日的監控錄像時,該負責人表示,為保護客人隱私,不便透露。
“丟槍”
網曝:副大隊長開房時弄丟配槍
回應
不算“丟槍”是失控
當事人被行政記過
“當日我局即決定許江停止執行職務,并對其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問題立案調查。”陳獻輝說,許江4月26日未值班也非工作需要,攜帶公務用槍,并于當日下午入住酒城賓館,違反了《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第十八條第一、五項和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并且在許江本人離開賓館后,對其攜帶的槍支暫時性失控,其問題是嚴重的,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和一定的后果。
“事發當天就已對許江停職,要求他接受合江縣公安紀檢部門的調查。5月9日,我們決定給予許江行政記過的處分。”5月15日,被停職檢查20天的許江復職,但沒有再配槍。
對于“丟槍”一事,陳獻輝表示,許江一事并不是“丟槍”,而是槍支“失去控制”。“從許江離開賓館到找到,應該說槍支一直都處于民警的可控范圍內。當時打掃衛生的保潔員并未動那把槍,如果她動了,拿走了藏起來,那就是‘丟槍’了。”陳獻輝說,槍支失去控制的時間應該就在許江離開房間和派出所民警趕到的時間內。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許江 丟槍 賓館 交警 開房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