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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邁入監管時代
監管走向
事實上,央行對于互聯網金融監管早已明確五大原則:在行業發展上,一方面要強化監管,劃清紅線,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另一方面要積極促進行業自律,引導和支持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完善管理、守法經營;互聯網金融創新必須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合理把握創新的界限和力度;互聯網金融創新應服從宏觀調控和金融穩定的總體要求;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在監管的分工方面,閻慶民在4月8日的博鰲亞洲論壇上表示,國務院1月份專門做了協調進行劃分,央行做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從支付、清算,另外對P2P,對眾籌都做了分工,下一步會有一個整體協調機制。
閻慶民表示,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主要有四方面的思路:一是適度監管,要給定一些基本條件,否則會使金融行業存在不平等競爭;二是分類監管,今后將劃分理財產品、信貸平臺、P2P等等,創立一個交易公平環境;三是協同監管,現在的監管主要是一行三會分業監管、綜合經營的模式,實際上現在是綜合經營,很多銀行都有租賃、基金、保險業務;四是創新監管,用互聯網技術來提高監管的便捷效率,更重要的是打破傳統,使得這個新生事物以及傳統銀行都得到相應提高。
據了解,除P2P歸銀監會監管以外,第三方支付已歸由央行監管,而眾籌將歸證監會監管。
新聞背景
P2P網貸
P2P網貸是peertopeerlending的縮寫。即由具有資質的網站(第三方公司)作為中介平臺,借款人在平臺發放借款標,投資者進行競標向借款人放貸的行為。
P2P發展歷程
P2P小額借貸是一種將非常小額度的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一種商業模式。由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國)首創。
1976年,在一次鄉村調查中,尤努斯教授把27美元借給了42位貧困的村民,以支付他們用以制作竹凳的微薄成本,免受高利貸的盤剝。由此開啟他的小額貸款之路。
P2P網貸模式的雛形,是英國人理查德·杜瓦、詹姆斯·亞歷山大、薩拉·馬休斯和大衛·尼克爾森4位年輕人共同創造的。2005年3月,他們創辦的全球第一家P2P網貸平臺Zopa在倫敦上線運營。
P2P客戶對象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將資金借出的客戶,另一個是需要貸款的客戶。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普及,P2P小額借貸逐漸由單一的線下模式,轉變為線下線上并行,隨之產生的就是P2P網絡借貸平臺。
在我國,最早的P2P網貸平臺成立于2006年。進入2013年,網貸平臺進入快速發展期,很多風險問題也隨之暴露。
編輯:羅韋
關鍵詞:監管 金融 互聯網 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