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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版 “葛朗臺”:鎮江官員受賄百萬不舍花錢 身穿掉色破損的舊衣裳
庭審圖片
巴爾扎克筆下的葛朗臺是吝嗇鬼的典型代表,讓人印象深刻。但誰又會想到,現實生活中也有“葛朗臺式”的人物,還是個貪官。他就是鎮江市民防局原局長朱冬生。一方面他大肆受賄,把持審批權,搞權錢交易。另一方面,他又在生活中極端節儉。為了省汽油錢,他坐公交下鄉買豆腐,平時穿著也不講究,都是掉色破損的舊衣裳。近日,朱冬生因犯受賄罪被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沒收財產50萬元。而法院最終認定的朱冬生的受賄金額,接近200萬元。
通訊員 顧小偉 驊騮現代快報記者 陶維洲
民防工程成了他撈錢的“主戰場”
“朱冬生化整為零,將手中權力分解為一個個交易的籌碼。”案件承辦人說,民防工程建設是朱冬生撈錢的“主戰場”。
朱冬生主政鎮江市民防局的10年,正是民防職能與市場開發逐漸融合的階段。“朱冬生化整為零,將手中權力分解為一個個交易的籌碼。”案件承辦人說,民防工程建設是朱冬生撈錢的“主戰場”。
根據法律規定,民用建筑在建設時必須建設防空設施,也就是地下人防工程,平常看到的各種地下停車場就屬于這個范疇。開發商在建設完成后,由民防局決定能否通過驗收。如果開發商沒有條件建設人防設施,則按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以總建筑面積測算,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用于擇地另建。作為民防局局長,朱冬生通過手上掌握的權力,將開發商捏得死死的。
緩繳人防建設費是撈錢砝碼
2007年,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一住宅項目,資金周轉緊張。為了能如期開盤,總經理陳某找朱冬生幫忙。當年春節,陳某帶上緩繳人防建設費的材料來到朱冬生辦公室。說明來意后,留下了“心意”——5萬元現金。朱冬生大筆一揮,同意緩繳。于是從2007年開始,陳某每年春節都會“孝敬”朱冬生,送上2000元的購物卡以及香煙等禮物。經查,從2007年到2013年,朱冬生先后同意32家房產公司辦理“緩繳人防易地建設費”,共計受賄24萬元。
編輯:曾珂
關鍵詞:官員受賄不舍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