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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促消費公平”,監管部門任重道遠
光明網評論員: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每年這個日子前后,媒體都會曝光一批假冒偽劣商品,令人觸目驚心。今年央視3·15晚會自然是重頭戲,一些地方媒體和網絡媒體紛紛亮出輿論監督的“殺手锏”:“鮮榨橙汁”里面含有剩果汁,網絡直播賭石成“殺豬盤”,“德國彪馬專柜”賣“虎彪馬壯”牌鞋……這些日常生活中不經意的一筆筆消費,竟然藏著如此大的風險隱患。
315曝光的威力是巨大的。對企業來說,如果被列入315黑榜,不僅意味著品牌聲譽大大受損,還將面臨工商、質監、消協等部門的明察暗訪。如果被坐實存在如食品安全之類的問題或隱患,輕則批評教育、整改罰款,重則如曾經大名鼎鼎的三鹿奶粉一樣,企業破產不說,企業負責人還要面臨牢獄之災。不法企業忌憚315,于是總想方設法躲過這一“劫”,動歪心思,或是搞“定點公關”,或是贊助會議、論壇、活動。
作為代表消費者權益保護的315,能夠讓不法企業感到忌憚和警示,這是每年舉辦這一活動的重要意義。但是,315每年只有一次,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需求是常態化的,我們不可能指望消費者將日常的消費維權事件攢到315來統一解決,這就需要構建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常態化機制。
消費者維權難的問題廣泛存在。相信每個普通消費者都經歷過維權的辛酸與困難。普通消費者在與商家交易的過程中,天然處于弱勢群體的地位,一不小心就被商家忽悠上套。而單個消費者維權能力弱、成本高,即便維權成功,得到的賠償與其所付出的時間精力成本也不相匹配。一些不法商家正是看準了消費者這樣的心理,因而在違法邊緣瘋狂游走、牟取暴利。
構建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常態化機制,就應該把“天天315”落到實處。今年中消協將消費者權益日的主題定為“共促消費公平”,其內涵是保護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推動科技公平;保護特殊群體消費公平;推進代際公平。要達到這些良好的初衷,必須要有一套完整的制度機制設計,將消費者投訴信息納入督辦臺賬,采取類似“接訴即辦”的機制,嚴格投訴協同處置規則和屬地責任,切實提高糾紛化解效率。
今年315普遍關注的消費者隱私保護,也應成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環節。去年央視3·15晚會就曾報道,科勒衛浴旗下上海門店安裝具備人臉識別功能攝像頭,一旦顧客進入門店,人臉信息就會被捕捉、記錄、分析,作為銷售人員差別化報價的依據。這一年來,又有小鵬汽車等多家企業被曝出非法采集人臉照。這些做法顯然有違消費公平的要求,應當通過更有力的執法舉措來明確是非標準,促進消費環境公平。
不論是媒體監督曝光,還是消費者個人維權,都是一種亡羊補牢的事后行為。構建常態化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營造良好的、公平的消費環境,最根本的還是要靠監管部門積極主動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消費者的安全感,根源于監管部門的責任感,只有進一步加大對重點領域假冒偽劣商品的打擊力度,暢通消費者的投訴渠道,降低消費者的維權成本,提高消費糾紛的解決效率,才能讓消費者在維權時有切切實實的獲得感。
編輯:馬嘉悅
關鍵詞:消費者 保護 維權 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