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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
新華社北京3月27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7日發表《偉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白皮書,全文如下:
偉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019年3月
目錄
前言
一、 黑暗的封建農奴制度
二、 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
三、 徹底廢除封建農奴制
四、 實現了人民當家作主
五、 解放和發展了生產力
六、 推進了各項事業發展
七、 加強了生態文明建設
八、 保障了宗教信仰自由
九、 促進了民族平等團結
十、 西藏發展進入新時代
結束語
前言
2019年是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按中國傳統文化習俗,六十年一甲子,是值得紀念的日子。
六十年前的民主改革,對西藏地方和西藏各族人民而言,是一次新生,意義非同尋常。
六十年換了人間。民主改革是西藏歷史上最偉大最深刻的社會變革。西藏從此廢除了黑暗的封建農奴制,建立起全新的社會制度,人民實現了翻身解放,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各項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六十年創造美好。民主改革為西藏開辟了光明的發展前景。在中央政府和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持下,西藏各族人民勇于進取,頑強拼搏,建設美好家園,把貧窮落后的舊西藏建設成了經濟繁榮發展、社會全面進步、生態環境良好、人民生活幸福的新西藏。
六十年團結奮進。經過民主改革,西藏各族人民與全國人民一道,同心同德、和衷共濟,建立起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系。在維護國家統一、反對分裂的斗爭中,西藏各族人民緊密團結在黨中央周圍,經受住了各種困難和風險的考驗,鑄牢了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六十年偉大跨越。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下,西藏社會實現了由封建農奴制度向社會主義制度的歷史性飛躍,西藏發展實現了由貧窮落后向文明進步的偉大跨越。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西藏各族人民正與全國人民一道,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闊步前進。
一、 黑暗的封建農奴制度
歷史上,西藏長期實行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這一制度一直延續到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上百萬農奴處于被剝削被壓迫的境地。
——三大領主剝奪了農奴的一切權利
舊西藏法律將人分為三等九級,明確規定人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地位,農奴的人權被領主階級所剝奪。地方政府完全被官家、貴族和寺廟上層僧侶(又稱“三大領主”)所掌控,各級官員由上層僧侶和世俗貴族擔任。有的大貴族官員的子弟一出生就獲得四品官階,十七八歲就可出任政府重要職務。中小貴族的子弟經俗官學校學習后,即可進入地方政府任職。僧官大部分由貴族出身的喇嘛擔任。廣大農奴處于社會最底層,毫無地位可言。
——三大領主共同掌握對農奴生殺予奪大權
三大領主以野蠻、殘酷的刑法維護封建農奴制度,他們可以在自己的勢力范圍內設置司法機構和法庭,除官府所設監獄外,每一個較大寺廟和貴族都設有監獄或私牢,可以自備刑具,私設公堂,懲罰農奴,進行判決、鞭撻、拷問,給農奴戴上鐐銬、枷鎖。大量藏文檔案清晰記載著,割舌、割鼻、戴石帽、剁手足、剜眼、抽筋、剝皮、投水,甚至投入蝎子洞等幾十種酷刑。拉薩大昭寺北面的“朗孜廈”,曾經是舊西藏拉薩的司法機構,被稱為“人間地獄”,常借實施酷刑和屠殺之機,為噶廈地方政府和寺廟中的上層人士提供“念心咒”用的祭品,如人頭、人皮、人肉、人心、人腸等。
——三大領主集中占有以土地、牧場為主的生產資料
據1959年民主改革前統計,在西藏約330萬克(西藏民主改革前計量單位,1克約合1畝)土地中,官家占有128.37萬克,寺院和上層僧侶占有121.44萬克,貴族占有79.2萬克,占有比例高達99.7%。邊遠地區有極少數的自耕農,占有約0.3%的耕地,大部分牧場也被牧主所控制。當時廣大農奴流傳著這樣的歌謠:“即使雪山變成酥油,也是被領主占有;就是河水變成牛奶,我們也喝不上一口。”
——三大領主對農奴的人身控制和奴役極其殘暴
在領主土地占有制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人身依附關系,受到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的強力保護。噶廈地方政府規定,農奴只能固定在所屬領主的莊園內,不得擅自離開,絕對禁止逃亡。噶廈地方政府和達賴喇嘛還多次發布不準收留逃亡農奴的文告。三大領主依靠對土地的絕對占有,掌握著農奴的生死婚嫁。領主還把農奴當作私有財產,隨意用于賭博、買賣、轉讓、贈送、抵債和交換。農奴如果逃亡,就會被處以斷足、鞭笞等懲罰。三大領主不僅對廣大農奴進行人身控制,還通過烏拉差役對其進行殘酷奴役,以和平解放前攝政達扎的達隆絳莊園為例:莊園共有土地1445克,所屬農奴全勞動力和半勞動力計81人,全年共支內差11826天,外差9440天,內外差共計21266天,每個勞動力平均要支應262.5天的烏拉差役,約占全部勞動量的72%。
——三大領主對農奴進行野蠻的苛捐雜稅盤剝
在舊西藏,三大領主占有絕大部分生產資料,對廣大農奴采取非人的壓榨和剝削。僅噶廈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稅就達200多種。農奴為了活命,不得不頻繁舉債,欠債的農奴占農奴總數的90%以上。農奴所負的債務有新債、子孫債、連保債、集體攤派債等等,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是祖祖輩輩欠下、永遠還不清的子孫債。當時流傳一首民謠:“爺爺的爺爺欠下的債,爸爸的爸爸沒有還清,到了兒子的兒子那輩,連利息的利息也還不完。”根據1959年至1960年民主改革的統計,西藏共廢除高利貸1690萬克糧(西藏民主改革前計量單位,1克約合14公斤),1400多萬品藏銀(西藏民主改革前計量單位,1品約合50兩藏銀)。如果與1958年西藏全年的糧食總產量1250萬克相比,民主改革所廢除的高利貸已經超過了一年糧食的總產量。
編輯:曾珂
關鍵詞:西藏民主改革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