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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基本政治制度的確立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項基本的政治制度。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就是:中國共產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唯一執政黨,八個民主黨派在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前提下,具有參政黨的地位,與中共合作,參與執政。
政治協商制度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社會各界的代表,對國家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舉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的制度。
政治協商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為組織形式。
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合作的基本方針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人民政協的本源、基礎和保障,決定著政協在國家制度安排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政協的核心定位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機構,基本性質是統一戰線組織,本質特征是協商民主專門機構,根本原則是堅持黨的領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政協以憲法、政協章程和相關政策為依據,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為保障,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于一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是“適合中國國情、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
多黨合作制度是中國共產黨與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一起,在共同反對國民黨反動派一黨獨裁和爭取和平民主的斗爭實踐中形成的
解放戰爭勝利前夕,中共在1948年發布“五一”口號,號召“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社會賢達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討論并實現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
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第一屆全體會議實際上集政協會議和人大會議的功能于一體,發揮了制憲會議的作用,通過了集中各界人士建國共識的《共同綱領》,為新民主主義社會的多元利益關系確立了一個共享的政治基礎。
此次會議堪稱運用政治協商形式建設民主國家的成功實踐,標志著愛國統一戰線和全國人民大團結在組織上完全形成,也標志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正式確立。
1954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后,人民政協作為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機構、作為統一戰線組織繼續發揮重要作用
新中國成立后,一些民主黨派認為已經完成歷史使命,有的已經解散,有的醞釀解散。
毛澤東和中共中央緊急叫停。
后來,毛澤東在《論十大關系》中指出:“究竟是一個黨好,還是幾個黨好?現在看來,恐怕還是幾個黨好。不但過去如此,而且將來也可以如此,就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
他用風趣的“毛式”語言說,共產黨萬歲,民主黨派也萬歲。周恩來更明確地說:“我們黨的壽命有多長,民主黨派的壽命就有多長,一直要共存到將來社會的發展不需要政黨的時候為止。”
毛澤東和中共中央作出一個在世界政治史上發生了重大影響的決策:為了鞏固和發展統一戰線,也為了讓各個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更好地發揮政治協商、參政議政作用,在1954年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后繼續保留人民政協。
1956年,毛澤東提出中國共產黨與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為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堅持和完善多黨合作制度、繼續發揮好人民政協作用奠定了基礎。
改革開放新時期,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根據新的形勢和任務,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1979年,在全國政協五屆二次會議上,根據建國幾十年以來的階級結構的變化,鄧小平作出了石破天驚的斷言:
各民主黨派“都已經成為各自所聯系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和一部分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都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治力量。”
“統一戰線仍然是一個重要法寶,不是可以縮小,而是應該擴大。它已經發展成為全體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的最廣泛的聯盟。”
“人民政協作為統一戰線組織,任務是十分光榮的,工作是大有可為的。”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后,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進一步提出必須鞏固多黨合作的政治格局,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寫入憲法
上世紀80年代末期的世界和中國發生了一系列的大事。蘇東發生巨變,中國發生政治風波。一些國際觀察家認為,“中國要向左轉了”。
不管他們心目中的“左”和“右”是什么含義,但是,中國人民有著自己的尺度和節奏。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后,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面對錯綜復雜的國內外局勢,進一步提出必須鞏固多黨合作的政治格局,制定頒布了《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提出這一制度是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1993年又通過修改憲法,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寫入憲法序言,推動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逐步走上制度化軌道。在這種政治背景下,1993年3月,第八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第10自然段末尾增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
這是第一次以國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我國各民主黨派和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存在的合法性,將原來這種合法性從執政黨的意志拓展到國家意志。
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繼往開來、與時俱進,繼續推進我國多黨合作事業蓬勃發展
中共中央先后制定頒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兩個文件,科學概括了中國共產黨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關于人民政協事業的重要論述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對人民政協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充分肯定了人民政協的歷史貢獻及其在我國政治體制中的重要作用,明確提出了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新的發展階段人民政協所肩負的歷史責任,明確規定了人民政協工作的原則、任務和履行職能的程序、機制,對搞好人民政協自身建設以及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人民政協的領導提出了明確要求,成為指導新世紀新階段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權威人士分析認為,《意見》明確規定了與我國政治結構相適應的兩種民主形式,強調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要善于運用人民政協這一政治組織和民主形式。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人民政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018年3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看望參加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的民盟致公黨無黨派人士僑聯界委員時指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偉大政治創造,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它不僅符合當代中國實際,而且符合中華民族一貫倡導的天下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異等優秀傳統文化,是對人類政治文明的重大貢獻。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人民政協事業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總體布局,加強黨對人民政協工作的全面領導。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人民政協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人民政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
這些重要論述和重大部署,在堅持人民政協統一戰線組織的性質定位的基礎上,進一步確立了其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和國家治理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改革開放40年來,人民政協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以團結和民主為兩大主題,集中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協商理政的有機統一,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一根本工作路線,也使“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這一人民民主真諦得到了充分彰顯。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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