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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策類住房供應比例 更突出民生屬性——深圳住房新政觀察
新華社深圳6月5日電題:提高政策類住房供應比例 更突出民生屬性——深圳住房新政觀察
新華社記者趙瑞希
2018年至2035年籌建各類住房170萬套,其中帶有政策支持性的住房總量不少于100萬套,市場商品住房占住房供應量的40%左右;將公交司機、地鐵司機、環衛工人等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人員和先進制造業藍領產業工人納入住房保障范圍……
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
分析人士認為,為了滿足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深圳正在想方設法擴大住房供給,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把住房的民生屬性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過租購并舉,把各類群體涵蓋到住房保障體系之中。
近年來,深圳人口持續凈流入,商品住房價格高企,深圳2018年5月新房成交均價高達54111元/平方米,住房供需不平衡、結構不合理、保障不充分等問題突出。過高的房價對城市留住人才,保持創新活力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深圳市常住人口1253萬人,預計至2035年,常住人口將達到1800萬人,新增約550萬人,預計新增住房需求約180萬套。
為解決好市民的住房需求問題,推進住房供需匹配,征求意見稿提出,到2035年,分近期、中期、遠期三個階段,籌集建設各類住房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于100萬套。
這意味著,市場商品住房2018年至2035年的供應總量不高于70萬套,平均每年供應3.89萬套,低于此前的深圳商品房年供應量。征求意見稿還明確,市場商品住房“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并且“保持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嚴格落實各項調控措施”。
根據征求意見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租房各占住房供應總量的20%左右。其中:人才住房,建筑面積以小于90平方米為主,可租可售,租售價為市場價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積以小于70平方米為主,可租可售,以售為主,租售價為市場價的50%左右;公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以30至60平方米為主,只租不售,租金為市場價的30%左右,特困人員及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租金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10%。
對于人才住房,征求意見稿明確,人才住房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企事業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高技能、社會工作、黨政等各方面人才供應。對此,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局長張學凡表示,高層次人才和量多面廣的基礎性人才都是人才,都可以按規定租購人才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將公交司機、地鐵司機、環衛工人、藍領產業工人等群體納入到住房保障范圍內。深圳將安排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房源,向符合條件的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人員、先進制造業職工等群體供應,且不限戶籍。
為了實現大規模籌建目標,深圳擬提出“八大供給主體,六類保障渠道”。
除充分調動原有的市場力量和政府力量外,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擴大住房供應主體,提出支持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和原村民,通過“城中村”綜合整治和改造,提供各類符合規定的租賃住房;支持各類金融機構,采取直接投資、融資等方式,建設籌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支持社會組織等各類主體,建設籌集具有公益性質的各類住房等。
為了確保土地供應,除了原有的城市更新、商品房配建等,征求意見稿還提出通過以下方式籌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一是盤活存量用地,加大棚戶區改造力度,推進已批未建用地、社會存量用地、未完善征(轉)手續用地、征地返還用地等開發建設;二是實施公共設施綜合開發,通過軌道交通車輛段和停車場、公交場站等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等綜合開發建設;三是開展城際合作,落實粵港澳大灣區戰略,推動建立都市圈城際住房合作機制,結合軌道交通和產業布局,在臨深片區開發建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深圳市住房研究會會長陳藹貧說,此次深圳擬出臺的住房新政,明確了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路徑和方法,將對深圳住房市場產生積極影響。但由于該意見涉及方方面面,未來的配套法規修訂、制訂任務繁重,如何做好政策銜接,實現平穩過渡,仍有許多工作要做。
編輯:秦云
關鍵詞:政策類住房 深圳 住房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