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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核協議為何如此重要? 談判每一步都充滿艱辛
【聯合國制裁協議】
由于伊朗拒絕執行安理會主席聲明,并對美、俄、中、英、法、德六國經多次磋商于2006年6月1日提出的“六國方案”反應消極,2006年7月12日,六國外長在巴黎發表聲明,決定將伊核問題重新提交安理會。
7月31日,安理會通過第1696號決議,要求伊朗在8月31日之前暫停所有與鈾濃縮相關的活動。此后,由于伊朗拒絕停止鈾濃縮活動,安理會在美國等西方國家的推動下先后通過多份針對伊朗的制裁決議。
【六國磋商機制】
2006年伊核問題被提交安理會后,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美、英、法、俄、中與德國六國官員多次就伊核問題舉行會晤,尋求解決方案,形成了關于伊核問題的六國磋商機制。2008年7月后,伊核問題六國與伊朗在聯合國框架下先后舉行多輪對話。
【伊核問題首次共同聲明】
2013年8月初,伊朗新總統魯哈尼上任后,伊朗政府頻頻釋放溫和信號,并在伊核問題上展示了務實和開放態度。同年9月26日,伊朗外長扎里夫首次與六國外長就解決伊核問題面對面交換意見,各方同意于10月中旬就伊核問題舉行對話。
10月15日和16日,六國與伊朗在日內瓦舉行會談。會談期間,各方首次達成共同聲明,并宣布將于11月7日至8日舉行新一輪談判。伊核會談取得實質性進展。
【伊核問題階段性協議】
為落實共同聲明,2013年11月24日凌晨,六國與伊朗在日內瓦就解決伊核問題達成階段性協議。根據協議,伊朗應在2014年7月20日前暫停部分敏感的核項目,而西方則相應減輕對伊制裁,同時雙方尋求通過談判達成伊核問題全面協議。
【伊核問題全面協議談判】
為尋求達成伊核問題全面協議,從2014年2月起至7月20日,六國與伊朗進行了六輪磋商,并在部分議題上取得進展。
2015年1月以來,六國與伊朗加快了談判進度,各方尤其是美國和伊朗與其他國家代表進行了密集的多邊、雙邊會晤,伊核談判進入沖刺階段。
【伊朗核問題框架協議達成】
經過馬拉松式的艱難談判,伊朗、歐洲聯盟、伊朗核問題相關六國(美、英、法、俄、中、德)2015年2月2日,終于在瑞士洛桑達成伊朗核問題談判框架協議,為6月底前達成最終全面解決方案打下基礎。
【伊核問題全面協議達成】
2015年7月14日,經過漫長而艱苦的談判,伊朗核問題六國與伊朗在維也納達成了歷史性的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共同全面行動計劃》,宣告伊核問題的解決取得突破。
根據協議,伊朗在未來15年內將目前的濃縮鈾儲量降低至300千克,并在未來10年內大幅削減其運轉中的離心機數量。此外,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核實伊朗履行相關措施基礎上,西方將立即解除絕大部分對伊經濟制裁。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伊朗核協議 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