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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化網絡 守護未來
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制定”調研綜述
1. 76億人,19歲以下,90%以上的上網率。這是來自中國網信辦數據統計對我國未成年人網民現狀的描述。
自互聯網走入人們生活后,青少年就成為互聯網上最為活躍的用戶群體。互聯網日益成為他們學習、生活、娛樂、認知社會和參與社會的重要途徑。
3月29日,全國政協社法委和臺盟中央聯合調研組在深圳騰訊公司調研
但互聯網也是一把雙刃劍,對處于成長期的青少年而言,其心智發育還不夠健全,自我控制能力尚低,在“觸網”過程中,極易受到網絡不良影響。
未成年人的網絡安全問題已經成為整個社會乃至全球性的問題。3月29日至4月3日,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與臺盟中央組成聯合調研組就“《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制定”專題在深圳和貴州調研期間,實地走訪了互聯網企業、法院、收容所、司法所等機構,感受到網絡給青少年帶來身心愉悅的同時,也切身體會了一些家庭的憂慮。
還一個清新的網絡
沉迷網游、依賴手機或者電腦,已經只是未成年人網絡安全這個大命題下暴露出來的冰山一角。
2017年,一度引爆網絡輿論的《王者榮耀》話題,讓更多人意識到了網絡可能給未成年人帶來的負面影響。據統計,2017年中國手機游戲用戶達5.83億人。其中11-20歲的玩家比例高達54%,接觸最多的游戲包括《英雄聯盟》、《魔獸世界》、《王者榮耀》等。
3月29日,在深圳調研期間,騰訊公司總裁馬化騰向調研組介紹了一組數據:騰訊產品微信用戶數全球超過10億人,騰訊游戲在國內市場占有率60%,游戲產業占其收入總額的37%。網游是未成年人涉足網絡世界接觸最多的內容。
委員們認為,青少年沉迷網絡虛擬世界,甚至患上了“互聯網成癮綜合征”,導致其生長發育的關鍵階段,身體素質不斷下降,各種并發癥隨之而來,出現注意力不集中、疲憊、易怒等現象,甚至心理上還會產生孤獨感。
教育部向調研組提供的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市場上90%以上的網絡游戲都以暴力和打斗等刺激性內容為主,有些游戲的暴力場面展現了赤裸裸的廝殺、虐待、色情成分,還有些游戲以“益智”為名,實質具有明顯的賭博性質。
“互聯網所傳遞的一些不良信息極易給孩子帶來潛移默化的影響,這些很多是短時間內不太能夠表現出來的,而當你開始注意到問題的嚴重性時可能為時已晚。”全國政協委員彭靜說。
騰訊高級副總裁郭凱天坦陳,全社會高度聚焦和幾乎一面倒的輿論批判之后,騰訊迅速推出了改進措施,包括出臺的未成年人的防沉迷規則:在實名認證的強制條件下,未成年人的游戲時間和游戲收益將被嚴格限制。
但事實上,多數未成年人沉溺其中,當然不會以自己的身份證件注冊游戲賬號,絕大多數未成年人直接用父母的賬號注冊登錄。
全國政協委員王鋒表示,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網絡安全保護措施已經刻不容緩。如何在保護未成年人健康用網的情況下,平衡未成年人用網的利益及需要,這既涉及法律責任的設定,也涉及到技術和管理問題。
“首先要保障未成年人的網絡使用權利,同時也要規定相關責任主體的義務,特別是網絡游戲公司在開發、審核、運營各個環節,應當建立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等制度機制,并最終形成相關法律制度。”全國政協委員吳明表示,與其在下游圍堵,不如在上游筑壩。管理部門應做好游戲出版審批工作,把內容審查作為第一位,不讓粗制濫造的有害游戲進入市場。
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駐會副主任呂忠梅表示,對于青少年網民保護,一蹴而就并不現實,需采取科學有效的方法,結合潤物無聲的方式,才能取得最優效果。要進一步探索開發輔助家長、學校、群團組織等對青少年監護、教育的產品,各方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同時,學校、企業的網絡安全課等項目也應當進一步走進課堂,將網絡安全教育融入日常的教育中,最終實現多個主體從不同角度予以保護。
“網絡立法既要保護未成年人,防止網絡成癮,又要給企業生存發展以一定的空間。”呂忠梅認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立法要科學、合理和合法。她堅信,唯有家庭、學校、社會多方聯動,立法、監管、引導多策協同,才能讓網絡世界更加明媚、清新,讓青少年的世界充滿正能量。
被濫挖濫采的金礦
調研組發現,未成年人個人信息被隨意獲取的情況普遍存在,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管理機構保護不足,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不健全制約了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治理。
未成年人在使用互聯網的過程中,在網絡空間留下大量數據、個人信息,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和其他商家不僅可以在數據開發的基礎上提供更適銷對路的產品,用它來不斷改善自己的產品和服務,還可以用它來進行消費行為分析,進行市場投資指導,被視為可以進行開發挖掘的“金礦”。
“未成年人面臨著個人數據個人隱私信息被不當搜集、被過度開發的危險,而且還有眾多其他方面的直接或潛在的危險。有時甚至會對未成年人造成線下的侵犯,產生人身方面的危險。”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陳智敏說,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被盜用,容易給不法分子進行違法犯罪提供可乘之機,對未成年人網絡個人信息的保護應該更具有實質性,應加強未成年人網絡個人信息保護。
全國政協委員駱沙鳴認為,互聯網的確給我們的生活帶來非常多的便利,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通過互聯網也能夠獲得更多的視野和見識。但諸多未成年人難逃釣魚網站、誘惑信息以及各種漏洞陷進的魔爪,尤其是幾乎沒有安全防范意識的未成年人。
“在網絡信息內容建設方面,應當強化網絡運營商、信息服務提供商的責任。”駱沙鳴說,未成年人信息接收方式基本上是沉浸式的,幾乎沒有任何的抵抗力。因此,必須制定明確的規范,堅持商業利益和社會效益有機統一的原則,強化網絡服務提供商的責任。
調研期間,多位司法部門的負責人向調研組建議,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意見稿)中對違法企業處罰的規定予以調整。“作出處罰的額度規定應參考其違法所得的收益才具有震懾力。”遵義市人民法院負責人表示。
駱沙鳴也認為,對于違法盜用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企業,如果單看處罰額度規定,可能看不出太大問題。但如果將判罰標準與違法經營收益相比,就會發現數額規定并不合理。他建議采用倍數概念,即處罰金額是其違法所得的幾倍或者幾十倍,這樣的規定符合所罰大于所得的懲罰機制。
“目前條例稿罰則部分有很多規定是罰款,加大處罰力度不能只是罰款。”陳智敏認為,立法保護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要保護未成年人平等、充分、合理使用網絡的權利。既要打擊違法的不良信息,也要鼓勵用喜聞樂見的方式傳播正面的、健康的內容,吸引未成年人。
另外,關于未成年人個人信息被濫采濫用以及被侵害的現狀,至今沒有一個權威的統計數據。陳智敏提出,政府部門應盡快利用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優勢,為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不受侵害提供科學分析。
向網絡欺凌、犯罪說不
網絡的開放性帶來信息的便捷獲取,同時也使各色各樣的網站徑直進入未成年人的視野。在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的虛擬世界里,惡搞、網婚網戀等網絡亞文化已開始成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最具殺傷力的“武器”。
“現階段,網絡已經關聯到每一個人的生活、學習和工作,未成年人參與網絡的途徑多、范圍廣、信息量大,網絡深度影響未成年人人格塑造、習慣養成、行為選擇。”4月3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員額法官張永成說,貴州地區因為不良不宜網絡內容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案子不斷增多。
此前,在深圳調研期間,深圳龍崗區向調研組提供的數據也顯示,該地區在2016年至2017年里,青少年網絡詐騙通過個人信息詐騙占據全部網絡詐騙案件的27%以上,比以往21%有所上升,而且,詐騙涉及金額絕對數也呈上升趨勢。
“未成年人的色情、暴力、欺凌、詐騙等違法行為頻繁發生,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沈德詠表示,要用法律的手段將丑惡、罪惡消解于無限的虛擬空間。
沈德詠認為,青少年安全探索網絡世界的權利不受到威脅,必須依托強有力的法律,降低未成年人面臨的網絡風險。“我們呼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侵犯未成年人的網絡犯罪,也希望從事未成年人網絡安全建設的社會各方齊心協力,共同保護祖國的未來。”
龍崗區數據顯示,70%的網絡犯罪與監管部門疏于監管有關。青少年身心發育不成熟,接受新事物能力強,容易受到社會環境的負面影響。
對此,陳智敏認為可問計于年輕人。“許多年輕的網絡高手,能打開我們的思路。”他說,特別是要適應網絡時代的特點,堅持和發展群眾路線,發揮群防群治的作用,發揮社會、行業組織和群眾舉報的作用。
委員們建議要由單一“行政化監管”向“全民互監共管”模式轉變。如:構建新媒體節目全民投訴或舉報平臺,發展社會群眾力量參與內容監督,在為國家減少監管行政經費投入的同時,營造強大的宣傳輿論攻勢,吸引全民廣泛參與。
滯后的法律法規
“對于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我們的法律法規還存在與民法和刑法完美銜接的問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對其個人信息的保護應該更加完善,內容更加豐富。”全國政協委員朱征夫認為,對于越來越多針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這一現實,國家、社會和家庭既要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保障他們的正當權利,又要盡到各自的監管、保護義務。
但目前,我國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方面相關的法律法規十分滯后。全國政協委員孔令智認為,在保護未成年人網絡安全上,直接從源頭上規范青少年所接觸到的網絡資源,讓未成年人網絡安全的責任直接劃分到各個相關行業監管平臺,這些或許是我們需要借鑒國外的一些成熟做法。
在美國,更多的是通過立法界定各方監管和保護兒童網絡活動的責任,先后出臺多部法律包括《兒童在線保護法案》《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案》和《兒童互聯網絡保護法》等專項法律,還有在其他網絡相關立法中也有關于保護兒童網絡安全的條例,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兒童網絡保護體系。
調研期間,多地政府部門向調研組呼吁,針對特定網絡服務內容實施分級管理制度。貴州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王瑛瑋說,未成年人是網絡“原住網民”,和網絡有天然的親近感。與其考慮安裝軟件過濾內容,不如從根源上進行網絡分級,并加強未成年人網絡素養教育。
對此,陳智敏表示,對于網絡不良信息內容的標準,在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地區不盡相同。這意味著,同樣一個網絡文化產品,在一個國家和地區合法,但在另外的國家和地區有可能非法。相對而言,他更傾向于通過技術手段對信息進行過濾并加以提示和標識,對青少年的網絡娛樂、學習予以引導和誡勉。
“同時,要利用大數據分析情勢與原因,加強對青少年的網絡安全法治教育,加強互聯網監管,指導督促網絡服務提供者落實法律規定的安全管理責任和技術防范措施,凈化網絡環境。”全國政協常委張澤熙表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立法應當依據司法大數據,通過實證研究的方式找出相關問題。他希望通過廣泛的社會調查,形成一個有權威性、說服力的數據支撐,反映出群眾最關注、最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針對這樣的問題,通過法律方式予以破解。
“通過大量的數據分析和法律條文的梳理,還有助于國家立法與地方立法的統籌協調。”張澤熙說。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網絡 未成年人 保護 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