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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全會為何五年召開七次?
【聚焦十九大】十九大十九問:中共中央全會為何五年召開七次?
中新社北京10月11日電 題:中共中央全會為何五年召開七次?
中新社記者 賈靖峰
十九大前,中共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的最后一次全體會議——第七次全體會議(十八屆七中全會)11日在北京召開,為即將到來的十九大做準備。
至此,作為全國黨代會閉會期間的中共最高領導機關,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在五年任期內召開了七次全體會議。
為何通常五年召開七次中央全會?這可在中共黨章中找到依據:“黨的中央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全國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
綜觀近年來中共中央一至七次全會,一中全會通常在全國黨代會閉幕后隨即召開;二中全會于次年春季全國兩會前召開;三中全會于同年秋季召開;四至七中全會則在隨后每年秋季召開。
這一機制形成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中共一大時,鑒于黨員少、地方組織不健全,暫不成立中央委員會,先建立三人組成的中央局。此后由二大時的中央執行委員會,再到五大時的中央委員會,中共中央領導機構逐漸成形;而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的機制,則是從五屆一中全會正式開始的。
1927年,中共五大選出由31名委員和14名候補委員組成的中央委員會,取代此前的中央執行委員會,隨即舉行了五屆一中全會。1928年六大至1945年七大期間,中共舉行了七次中央全會,六屆一中全會至七中全會跨越了17年。中共建政后直至改革開放前,由于黨代會會期不固定,歷屆中央全會的次數也不盡一致。
盡管如此,中共中央全會仍在歷史上寫下了不少重要篇章。如1949年在西柏坡舉行的七屆二中全會,描繪了新中國的藍圖,確定了新中國的大政方針;1978年舉行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把全黨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拉開中國改革開放的序幕。
改革開放以來,歷屆中共中央委員會五年召開七次全會基本形成慣例,程序更加規范,且每次全會都承擔相對固定的職責。
一中全會通常擔負選舉產生新一屆中央領導機構的重任;二中全會通常為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和國家機構推薦領導人選;三中全會通常就經濟改革發展作出重大決策,如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會推出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如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五中全會主要議題是“五年規劃”,如十八屆五中全會對“十三五規劃”提出建議;六中全會通常就黨的建設作出重大部署,如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了《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并正式提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七中全會承前啟后,為下一次黨代會進行文件及程序的準備。(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中共中央全會 五年 召開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