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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要求對環評違法行為加大處罰
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記者高敬)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司長崔書紅27日表示,對各類環評違法行為加大處罰。
環境影響評價,即環評,是指在戰略、規劃、項目等各類開發建設實施之前,對其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和制度。這是環境保護源頭預防的重要環境管理制度,也是有效維護公共利益的一項制度。
在環保部當天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崔書紅說,目前我國的環評工作總體來說是好的,但局部區域存在環評弄虛作假的現象。
崔書紅介紹,針對個別環評機構和人員弄虛作假,包括出租、出借環評資質的行為,環保部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在受理和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報告表過程中嚴格把關,對胡編亂造、環評結論預測不準確的報告書、報告表不予審批。環保部建設了智慧環評監管平臺,對項目環評的審批質量,以及報告書和報告表質量進行一次性校核,加強對地方環保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他表示,要對各類環評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對故意弄虛作假的機構和人員,采取取消資質、限期整改等處理。另外加強環評誠信體系建設,把不誠信的、惡意造假的機構和人員列入“黑名單”。
據介紹,2015年以來,各級環保部門對362批環評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理處罰,其中問題嚴重的14家環評機構被撤銷、吊銷了環評資質。
2016年12月,環保部建立環評機構及環評工程師誠信系統,目前已記錄環評機構和環評工程師不良行為信息約700條。(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環保部 環評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