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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探索建立公職人員“一家兩制”情況報告制度
新華社杭州7月19日電(記者謝云挺)浙江義烏市財政局副局長李某的丈夫是當地銀行的一名管理人員。義烏市委出臺實施公職人員“一家兩制”情況報告制度后,依照該制度利益回避的規定,近日,義烏市委研究決定對李某進行任職崗位調整。
李某的崗位調換只是義烏實施公職人員“一家兩制”情況報告制度后,該市規范“一家兩制”管理的一起事例。據了解,目前,全市機關單位和鎮(街道)已完成“一家兩制”的情況報告,并且實行了對公職人員“一家兩制”利益回避和行為限制等管理措施。
“一家兩制”主要指國家公職人員近親屬(含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家庭成員)從事經商辦企業等經營活動,或就職于個體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等非國有單位的情況。這種現象容易引發利益沖突、利益輸送等問題。2016年7月,義烏市委出臺實施公職人員“一家兩制”情況報告制度及配套管理辦法。
義烏市紀委負責人介紹,義烏公職人員要向組織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其近親屬經商辦企業的公司名稱、經營地址、經營范圍、經營規模、收益情況、繳稅情況等,以及有從事金融保險服務、中介服務、法律服務等經營活動的情況。這些內容需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讓職工了解并監督。
記者采訪了解到,義烏針對公職人員“一家兩制”情況,制定了“十八個不準”的行為限制清單并配套利益回避制度。比如說,不允許國家公職人員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在其管轄區域或者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如果已出現類似情況的,公職人員應申請調換崗位或辭去相關職務。若公職人員申報不實,或應回避而未回避的,要追究責任,視情況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并強制回避。
據了解,義烏市實施公職人員“一家兩制”情況報告制度以來,已按分級管理要求約談提醒437人,有19名公職人員被責令糾正和作出說明,2名市管干部被免職,5人因存在利益沖突被調整或退出職務,3人辭去公職,4名干部家屬退出股份或終止經營。另有8人因違紀受到黨紀處分。(完)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公職人員 情況 一家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