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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城高管談保姆縱火案:公司沒必要補消防檢查記錄
原標題:【專訪】綠城服務高管敘述“杭州藍色錢江縱火案”詳情)
頗受關注的“杭州藍色錢江縱火案”6月28日出現新的進展,杭州警方宣布向當地檢察院提請批捕有重大縱火嫌疑的遇難者家庭的保姆莫某晶。
當晚,綠城服務發布了一份名為《致哀,回答》的公告說明,材料表示,“以上僅為綠城服務針對幾個普遍性質疑的回答,相信政府部門會做出更專業、更清晰、更全面的評判”。
這份公開聲明并沒有解答全部的疑惑。29日,經濟觀察報記者專訪了綠城服務集團執行董事兼常務副總裁吳志華和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徐建民,他們進一步介紹了有關小區火災的相關信息。
截至發稿前,經濟觀察報記者尚未能聯系采訪到遇難者家屬,未來還將就此事進行跟蹤報道。
經濟觀察報:綠城服務對于這件事的態度是怎樣的?
吳志華:非常震驚也是非常悲痛的,確實我們成立22年來,其實之前也發生過很多火災,絕大部分是室內起火,但基本上都沒有造成過生命財產的損失,要么是馬上被撲滅了,要么是業主自己逃脫出來了。這一次我們真得非常震驚。當天我們就懷疑,這火怎么燒得這么快。后來證明不是一次普通的火災,消防人員馬上通知刑偵,把保姆控制起來。我們當時還在說這個保姆怎么還沒回來,會不會是保姆干的,結果證明真是保姆干的,太震驚了,怎么會有人干出這樣的事情。
經濟觀察報:為何選擇在事件7天后發聲?
吳志華:我們公司也覺得蠻自責的,沒有把人救出來,畢竟是4條人命沒了。我們非常理解(家屬),所以事情發生后種種的責難、不理解的行為,我們覺得是非常正常的,家屬希望找到事情的真相。
之前案件沒有告一段落,我們沒有發聲,其實我們也有很強的發聲沖動,尤其當網絡上的人在寫“保姆是元兇,物業是真兇”等等這樣的報道的時候,但我們還是選擇了忍受。公布細節可能會對案件的偵破工作造成不利影響,不公布細節則無法面對外界的輿論,但是昨天早上警方公布該案件已經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這就意味著基本上偵查工作告一段落,所以我們才選擇發這樣一份聲明。
發這份聲明,其實我們并沒有想去逃避什么責任,一方面我們想表達對逝者的哀悼,另外一方面對網絡上幾個明顯失實的言論作出回應。當然,最終的結果肯定是以消防部門為準的,我們只不過根據我們掌握的證據作一些判斷和解釋。無論認定結果如何,我們肯定會盡最大的可能來承擔自己的責任。
經濟觀察報:為什么你們的說法和受害者家屬的說法有多處不一致?
吳志華:監控是有記錄的,小區出入口、電梯、門都是有記錄的,消控設備啟動時間、煙感什么時候報警、消防廣播什么時候啟動、排風機什么時候啟動,都會有記錄,所以事發當天我們的消防監控中心就被消防部門接管控制了,整棟樓也被警察控制了,消防部門把原始的記錄調走了,調走之后才把消防監控中心交還給我們。
經濟觀察報:他們說是工作人員阻攔了家屬第一時間救人?
吳志華:受害者的哥哥是跟著保安隊長上去的。消防救災專業度還是蠻高的,救災的過程中要建立隔離帶的,防止無關人員的進入,我們的監控記錄顯示,5:15分消防進入這個小區,我們肯定是接受消防部門的指揮,配合做協助救援的工作,也是我們工作不到位,家屬還是跟上去了。當時樓下的人基本上撤光了,保安隊長通過另外一個單元的消防樓到頂層,然后翻到這邊的天臺,下到18樓時才發現身后跟著一個人。當時應該是看到保姆房門打開了,一個消防人員在滅火,溫度太高了,后面的消防人員對著前面的人一噴水,當時家屬要沖進去救人,我們的保安就把他攔住了,說太危險了。
經濟觀察報:28號晚間的聲明說,確實有篡改消防檢查記錄的情況,部分消火栓也無法正常打開?
吳志華:確實我們存在漏檢的情況,但也有一些情況是業主的鞋柜等家具把電梯前室消火栓全部堵住了,我們沒辦法檢查。到目前為止還是有一些消火栓是被業主的家具、鞋柜擋住沒法打開的,以前就發過整改通知單,昨天又再次通知了,但是很多業主拒簽。
當然根據業主拍的視頻,確實是我們保安隊員補了記錄。從公司的角度來說,我們沒有必要去補記錄,因為和事故有關的材料已經被消防部門全部封存。保安的心理壓力確實非常大,工作中的確也存在一些瑕疵,但是你不能否認他們想去救人的,結果救人之后面臨了這么大的非議,他們也快崩潰了,都是20來歲的小伙子。看到輿論后,第一反應是趕緊去補救下,補記了記錄。所以這個事,是我們管理層的責任,肯定是管理的問題,我們會全面反思、自我整頓。所以在給業主做心理疏導的時候,也在給員工做心理疏導。
事故發生后,我們正常的反應肯定是要對消防設備進行一次檢查的,第一查看消防設備用過之后有沒有問題、管道加壓后有沒有漏水,第二我們要去檢查其他消火栓的完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但引發了業主質疑,所以我們中途就停掉了。檢查的時候確實發現有消火栓門打不開的情況。我們后來也去補拍了視頻,跟業主解釋過了,演示消防栓水帶接口如何使用。
有些是誤傳。事情發生后,很多業主很緊張,所以有些業主自己去打開消防栓,自己去開消防栓門,有些人自己去放水,有些人去摁報警器,昨晚還有人在樓道里燒紙,還好煙感及時報警。
經濟觀察報:不合格的消火栓占多大的比例?
吳志華:首先表示歉意。我們從6月23開始巡查,由于有些業主質疑,我們暫停了相關工作,后續我們會溝通解決,將所有消防設施檢查完善。
經濟觀察報:此前你們對小區消防設施的檢查和維護情況是怎樣的?
吳志華:說實話,我們物業公司沒有專業的保養能力,所以委托了專業的有資質的公司進行維保,《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是2017年1月20日剛剛做過的,整體顯示合格。綠城服務交付項目近9百個,有65萬戶業主,消防工作的擔子非常重,我們一直以來把消防安全當成最重要的工作來抓的。
剛剛在5月13號,在藍色錢江就做過一次消防演習,有照片和記錄的。但是發生火災之前,很多業主的參與度都是很低的,現在我們7月份再要組織演習估計就會有很多人來參加了。
經濟觀察報:從發生火災到火被撲滅,總計近2個小時,這么長的時間正常嗎?
吳志華:第一我沒有能力進行評判,我不是專業的。第二,我覺得很多評論和分析都是把它當作普通火災,它是人為的放火案,火勢起來非常大。將心比心,能救出來誰不愿意救呢?誰會故意去耽誤救援?
經濟觀察報:小區的戶型設計是否一定程度上不利于逃生?
吳志華:設計的時候通過了消防備案,肯定是符合消防設計規范的,但是你說因為戶型問題阻礙了救援和逃生,其實還是把它當成了一個普通火災。
最后一個房間的衛生間里面就是窗戶,可以通向保姆房,但里面大火到底燒成怎樣最終需要刑偵的鑒定。
經濟觀察報:此案引發了眾多討論,物業公司在維護社區安全方面到底需要扮演什么樣的角色?
吳志華:對于物業公司來說,法定的職責和義務是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里面的安全維護,《消防法》第18條第2款規定,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該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浙江省消防條例》做了更進一步的細化,對于物業公司的職責有4條,第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第二,對共用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場地按規定進行維護管理,第三是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應當報告業主委員會或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第四是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規定的其它消防安全職責。
這段時間綠城服務服務的項目都在做全面的消防檢查,另外7月1日起,我們將開展“愛家關懷月”活動,第一是幫助業主家里檢查消防隱患,第二是給業主培訓,掌握使用消防設施設備和逃生的能力,第三是聯合社區、派出所給保姆做檔案登記。
經濟觀察報:宋衛平對這件事的態度是什么?
吳志華:宋總覺得,第一,仁者愛人,這是基本的信仰,四個無辜的生命,受害者的生命,這樣的被煙火所奪,凡是有良知者,皆同,因此我們要對家人致以哀思,要理解家屬的心情和感受;第二要我們反思自己的不足,從自身尋找原因,改進服務體系,完善安全力量,幫助業主提高安全意識。
徐建民: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經濟觀察報:有人質疑18樓消火栓沒水,需要從1樓接到18樓,才耽誤了救援?
徐建民:現場是有水的,樓頂水箱的水,有18噸,如果動壓有10米,每秒5升,光是用一只水帶,夠用1個小時,用兩只水帶,就能用半個小時,而且這邊還會不斷有水補進去。一樓的路面消火栓,是市政供水,通過消防車的增壓泵增壓后打到18樓。路面消火栓出水壓力按照標準是3.7公斤,我們假設是4公斤的話,也就延伸40米,假設一個樓層3米的話,18樓是54米,所以根本不可能用路面消火栓直接到18樓救火。
事發后第二天消防部門也來進行了檢測,18樓水壓是正常的。
經濟觀察報:消防廣播的分貝達到了多少?
徐建民:國家規范是要求消防廣播分貝在60以上。
藍色錢江的進戶門比較厚,隔音效果好,戶型面積那么大,所以睡覺時沒聽到是有可能的。據我們了解,當天跑下來的人有自己跑下來的,有鄰居通知的,有聽到消防廣播的,有保安敲門通知下來的。
從監控錄像上看,5:08分啟動消防聯動,5:10分的時候有保安隊員,一個是穿著保安制服,一個光著膀子就從樓梯上沖上去了。
編輯:曾珂
關鍵詞:綠城高管談保姆縱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