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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里的故宮文物遷移紛爭
“往事堪回顧。嘆陸沉、國之瑰寶,烽煙南渡。萬里間關箱過萬,黔洞川途秦樹。說不盡,幾多風雨。輾轉西行欣無恙,故宮人、辛苦憑誰訴。十七載、無雙譜。從來中土遺存富。更明清、琳瑯內府,萃珍瑤圃。驀地離分無限憾,默默思牽情愫。永保用、文明步武。熱血殷殷濃于水,中華心、一海焉能阻。統一業、本根固。”這首《在臺北懷故宮文物南遷》,是故宮博物院前院長鄭欣淼所作,以此回顧上個世紀陸沉之際,故宮國寶南渡西行的歷程。
自1933年2月起,故宮博物院約1.3萬箱文物精品為防日寇劫毀,先遷存于上海、南京,1937年后又疏散于西南后方,直至1947年12月方東歸南京。時延十年,地迤萬里,輾轉顛沛,備嘗苦辛,這批中華文明的重要瑰寶才得以基本完整保存。對故宮文物遷移這段歷史,近年來多有著述,但圍繞文物遷徙發生的紛爭,卻鮮有涉及。本文依據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擬從檔案的角度,在對這段歷史進行梳理的同時,著重探討南遷方案確定背后的種種爭議,還原歷史。
古物分散 歷遭反對
九一八事變后,日軍虎視華北,侵略腳步已是跫音可辨。面對日本人隨時可能攻占北平的危險,1860年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的慘痛歷史讓社會各界對故宮博物院所藏數萬件珍貴文物的命運甚為關注。時任故宮博物院院長的易培基未雨綢繆,與北平市工務局局長汪申等商議以修建故宮庫房為名,著手集中文物裝箱,但不敢對外明說南遷,這是有原因的。
北平歷來是國家政治文化中心,故宮古物存于此地,對社會各界而言,是國家安定的象征,被視為“北平繁榮生命所在”。對于故宮古物分散保存,社會各界歷來是持反對態度的。早在1930年11月,內政部提出將沈陽熱河古物移平,設立古物陳列所,劃歸故宮博物院,并“組織點驗清楚后,將沈陽移來之一部分,仍移歸沈陽故宮博物館分院,以完沈陽歷史上之古跡”,而重復部分則運往南京保存。此提議一出,即遭到社會各界的反對,“群情驚疑”,以北平市自治公所為例,其向南京國民政府發電稱:
北平古物陳列所存儲盛京熱河運回古物前有分運南京、遼寧之議,北平自治團體及廟會迭電請留誠。以北平系屬文化中心,學術材料不宜分散遼寧,國防地帶不能儲藏古物。今遼寧為敵襲據,輜重械器掠取一空,今日報載有運及四庫全書之耗,商民所慮不幸言中,此后遼寧收復亦當實行,國家斷難再造偉大博物院之計劃,應請變更前議,將是項古物完全仍留北平,加入商民代表慎重保管,并請中外學者共同研究,以避意外而資保全。
這種為“避意外而資保全”的觀點,既是為文物著想的憂慮,又是一種缺乏長遠之見的短視,而在當時,持這一看法的國人并不在少數。
徐志摩等社會名流對此亦表示反對,主要是認為古物存留故宮,關系國家文化的長治久安。他在1931年4月20日給國民政府呈中提到:“北平故宮博物院古物不可分散之理由,仰懇上揆國家文化久安之大計,俯協民眾秉彝一致之公論,準予再付國議。”請求將“北平古物陳列所交故宮博物院接收所有古物,無論巨細”,“概以不出故宮之門為則”。
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早在1927年,故宮博物院開始處分院內所藏無關文化的金砂、銀錠、茶葉、絲綢及皮毛等物品,用來彌補院內經費短缺。此事后以“故宮私售金器案”被曝光,故宮博物院為此還專門出示公函,聲稱“本院并未奉中央拍賣古物命令,至處分一部分無關文化物品,曾奉中央令準在案,依法處分皆無關文化歷史之殘廢物品,與所謂古物完全無干”。但此事已使得社會民眾對故宮博物院的信任度降低,關于故宮拍賣文物的各種傳聞甚囂塵上。社會大眾普遍擔心故宮既然可以將文物零星出賣,貼補本院費用,那么故宮文物一旦流出北平,是真能護其周全,還是落入某些人的口袋,不得而知。北平市自治區公所在聽說故宮有將古物裝箱南遷的傳聞后,即憂心忡忡,向國民政府發電稱:“古物在平已數百載……一經移動,流弊叢生,且恐化公為私,一去不返。”故此時若明確提出將故宮古物南遷,勢必會遭來各界的反對及質疑。
謠傳遷洛 曇花一現
面對日益嚴峻的形勢,極力主張文物就地保存的北平文化教育界人士感到了壓力,畢竟國亡了尚可復國,國寶一亡,就永無復還之望了。1932年9月21日,江翰、劉復、朱啟鈐、馬衡等三十多位北平文教界名流舉行會議,擬具意見書,強調故宮文物是“國家命脈、國民精神寄托之所在”,是萬萬犧牲不得的,而且“世界上還未必有這樣一個膽大而野蠻的民族,敢在眾目昭彰之下,向沒有抵抗的文化設備加以破壞”,他們主張從北平撤出軍備,使其成為一個不設防的文化城,將故宮文物妥善就地保存。
此項建議雖沒有得到政府的采納,但關于文物遷移的討論一直沒有停止。到了當年11月,突然傳來中政會決議設立中原博物館,將文物遷移至洛陽的消息,輿論嘩然,引來一片反對之聲。當月26日,北平市商會、農會、工會、教育會、自治區公所等團體,紛紛致電中央,要求收回成命。北平市商會在致南京國民政府的電文中稱:
“報載中政會議漾日開會決議,北平故宮古物著即移洛保管,飭行政院鐵道部負責運輸等語。此間商民莫明用意,以為文化精華數百年萃集于斯,世界注目,一旦遷去,頓失重心,此其一;珍襲多年,尚慮損壞,鐵路運送,在在堪虞,此其二;此間城廓宮室不畏宵小覬覦,近且與修密庫,宜形穩妥,洛陽殘垣斷壁,風雨蕭然,以云保管,孰為得失,此其三;國都回寧,業經決定古物遷洛,敵人輕視,此其四;如有萬不得已之理由,試問我既能往,敵寧不能,徒示人怯,更生敵心,此其五;政府果有此舉,表示放棄北平,何以勵誓死抗敵之士氣,何以固一致抗敵之人心。本會代表全市數十萬商民,誓與各民眾團體表示一致阻其成行,以與古物共存亡。”
電文中明確表示了對政府決議將故宮文物遷往洛陽的不滿,并列出五點反對的原因,認為文物遷離故宮相當于政府放棄北平,這樣“何以勵誓死抗敵之士氣,何以固一致抗敵之人心”,希望政府能夠重視民眾的意見,并強烈表示愿“與古物共存亡”的決心。
北平自治各區公所則認為:“一、此項古物不能移出故宮,二、應準法定民眾團體推員參加保管,三、就當地設法保存,官民合力辦理。”他們擔心將故宮古物移去洛陽,不利于文物保存,“查此項古物累朝集合匪易,故宮保存,尚屬嚴密,但能取公開慎重主義,可期周妥,一旦移洛,既無適當庫藏,亦無堪負責任之人,保管監督,鞭長莫及,損失抵換,極為可慮。”且洛陽著實不是保存古物之良地,“洛陽并非善地,伏莽極多,焚燒殺掠,國民軍屢遭其極,而掘墳盜墓,相習成風,突將大宗古物移存該處,必使匪徒生心,難于防范。”
江翰、易培基等人也表示,關于此事“亦僅見報載,事前事后,均未接到京中正式消息”,他們對文物移洛之提議,也是不贊同的。而更多的輿論則是批評政府這種畏敵如虎、躲閃逃避的態度,認為國難當頭,政府不去想辦法抵抗外侮,首先想到的卻是逃避,且首先遷移文物,是“重物輕人”的行為。
面對如此巨大的輿論壓力,政府不得不緊急辟謠,在1932年12月17日行政院致國民政府文官處公函中,即明確指出遷洛決議并非事實,公函中稱:“查日前中央政治會議議決于行都設立中原博物館,純為保存汴梁一帶古物起見,報載遷移故宮古物,絕非事實,已由中央政治會議秘書處登報更正。”故宮古物遷洛一事暫時平息下來。
編輯:楊嵐
關鍵詞:故宮文物遷移紛爭 文物 故宮 古物 北平 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