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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倆簽離婚協議 第三者署名當擔保?
去年8月6日,市民羅娜和丈夫陶波簽署了一份離婚協議。和一般的離婚協議不同,該離婚協議上,還出現了一個名叫丁菲的人。羅娜介紹,這個丁菲,正是自己丈夫的出軌對象。協議除對羅娜、陶波二人的共同財產及子女撫養等事項進行約定外,還同時明確,陶波愿意賠償羅娜100萬元。丁菲則以擔保人的身份,出現在協議中。
然而,協議達成后,陶波并未按約履行。本月20日,羅娜一紙訴狀,起訴陶波、丁菲二人,并要求二人共同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
一份特殊的離婚協議
羅娜與陶波的婚姻,締結于2009年。婚后,兩人育有一女。
去年8月6日,兩人簽署了一份離婚協議。協議中,陶波承諾,兩人名下的一套按揭房和一輛大眾高爾夫車,歸羅娜單獨所有。另外,陶波愿意賠償羅娜人民幣100萬元。
一般的離婚協議,只涉及夫妻雙方,但該協議中還出現了一個名叫丁菲的人。羅娜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丁菲正是自己丈夫的出軌對象。
該離婚協議還明確,羅、陶二人的孩子,今后不能和丁菲單獨相處;相關車房過戶及賠償款,在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3日期間完成交接;上述條件達成后,羅、陶二人同意離婚,并做到不吵不鬧,和平分手;離婚期間的相關事宜,概不讓雙方父母和兄弟姐妹知曉。
協議中,陶波、羅娜分別作為甲乙方簽字、捺印,丁菲作為擔保方,也在協議上簽了字,并按下手印。
一場百萬元的離婚官司
“因為丁菲的出現,最終導致我們夫妻感情破裂。”羅娜說。為什么丁菲會以擔保人身份出現在這份離婚協議中?
羅娜介紹,她自幼父母雙亡,是在孤兒院長大的。“因為年幼時的經歷,我成年后格外渴望家的溫暖。因此,對于這個家庭我可謂盡心盡力,同時也給了丈夫充分的信任。2016年,我遭遇了一場車禍。沒想到就在我最需要關懷時,身邊最親密的人卻出軌了。”為了證明丁菲“第三者”身份,羅娜還提供了二人有不正當關系的證據。因難以忍受丈夫的出軌行為,此前她曾兩次自殺未遂。“不過現在我已經想清楚了,一定要通過法律討回公道。”羅娜說。
成都商報記者反復撥打陶波電話,多次提示關機。偶爾撥通,卻無人接聽。而丁菲則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她已不愿意繼續討論此事。“協議上我確實簽了字。但我只想說,該協議已經沒有任何法律效力了。”對于羅娜聲稱的“第三者”身份,丁菲未予回應。
由于這份去年8月達成的離婚協議一直未履行,4月20日,羅娜一紙訴狀,將陶波、丁菲二人訴至法院。除請求法院判決解除婚姻關系外,同時還請求陶、丁二人支付自己精神損害賠償100萬元。法院決定正式受理此案。
編輯:梁霄
關鍵詞:夫妻 離婚 協議 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