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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多萬輛共享單車違停誰來管?
針對以上問題,特提出以下建議:
1. 有關部門加強引導,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監督“共享經濟”發展的良好氛圍。要組織力量加大“共享單車”經營模式對供給側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的研究,加強對“共享單車”經營管理的調查研究,及時出臺相應管理政策和規定,對于企業自身經營予以規范,對于社會道德層面問題加強宣傳引導,對于社會管理層面問題加強引導和監督。
2. 加強金融監管,防范金融風險。由于“共享單車”發展迅速,對于收取的大量押金使用及監管存在安全隱患。金融監管部門要有預判、有干預、有監管,防止企業因經營不善,甚至惡意套取資金引發的經濟風險和社會穩定。
3. 加快制定“共享單車”法規性管理辦法。鑒于“共享單車”有可能形成普遍的新的出行方式,行政管理部門應盡快啟動立法調研程序,深入研究管理辦法,盡早形成行政法規甚至報請形成法律文件。
4. 企業自身應加強經營發展研究,提高發展能力和水平。“共享單車”理念接地氣、合民意、符國情,因此,企業不但是一種經營行為,應把自己的經營理念和著力解決民生、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凈化社會風氣等結合起來。
編輯:梁霄
關鍵詞:北京 共享單車 違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