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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青林:保證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強調“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明確規定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次把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寫進黨內法規,成為我們黨加強外部監督的一種有效形式和制度安排,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和自覺接受人民監督的寬廣胸懷,也賦予人民政協新的重要使命。各級黨委要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規定,自覺把支持和保證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要求,進一步加強對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領導,推動人民政協民主監督不斷創新發展,更好地服務于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黨領導的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
一、 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彰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獨特優勢
自我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是中國共產黨自身建設的一條成功經驗。建黨95年來,我們黨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取得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一個又一個偉大勝利,就是因為不但高度重視黨內的自我監督,而且高度重視來自黨外的監督,有效促進了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斷彰顯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鮮明特色和獨特優勢。
(一)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是我們黨堅持發展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早在1945年,毛澤東同志在著名的“窯洞對”中,就民主人士黃炎培提出的歷史周期率問題,明確指出“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后,就把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作為我們黨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互相監督的重要平臺。1954年12月,毛澤東同志在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座談人民政協工作時指出,“提意見”是人民政協五大任務之一,明確肯定人民政協的監督作用。1982年12月,全國政協五屆五次會議首次將民主監督寫進《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鄧小平同志指出:“今后人民政協要廣泛聯系各界人士,充分發揮民主協商和監督的作用。”江澤民同志指出,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對發揚民主、建設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具有重大意義”。胡錦濤同志指出,“要積極發揮人民政協通過提出建議和批評,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工作的監督作用”。2006年2月,《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性質,豐富了民主監督內涵,進一步推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就高度重視發揮人民政協民主監督作用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強調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權利,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選舉的權利,也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強調要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完善民主監督的組織領導、權益保障、知情反饋、溝通協調機制,為新形勢下做好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進一步指明了方向。
(二)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是我國社會主義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社會主義監督體系是由多種監督形式構成的,主要包括黨內監督、人大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人民政協民主監督不同于人大的法律監督、政府的行政監督以及司法機關的司法監督,它是以人民政協章程為依據、以人民政協組織為載體、以批評和建議為主要方式進行的一種監督。人民政協民主監督與一般的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不同,它是一種體現團結、合作、協商精神的監督,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內容,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也不同于黨內監督,它是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通過政協組織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的監督,是中國共產黨在政協中與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之間進行的互相監督。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具有其他監督形式不可替代的獨特作用,與其他監督形式共同構成我國社會主義監督體系。
(三)民主監督是人民政協服務黨和國家全局工作的重要方面。近些年來,各級人民政協適應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著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中更加重視履行民主監督職能,采取許多新舉措,取得了明顯成效。圍繞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開展民主監督。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政協就推進新型工業化和新型城鎮化、調整產業結構、金融財稅體制改革和投資審批制度改革、防范區域性和系統性金融風險、促進京津冀等區域協調發展、推進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等重大任務,側重從民主監督角度推動落實,提出了針對性強的意見建議。聚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開展民主監督。今年全國政協明確提出,要聚焦落實中央重大改革舉措、重要政策貫徹執行和“十三五”時期重要約束性指標等,重點就城市規劃工作、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無障礙環境建設運行等課題開展民主監督,并選擇其中一些課題召開以監督為特色的雙周協商座談會,突出問題導向,強化短板意識,推動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解決。緊扣群眾期待、社會關注的實際問題開展民主監督。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政協就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武陵山片區等集中連片貧困地區扶貧攻堅、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范城管執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審核驗收、無爭議遺產繼承權公證、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騰格里沙漠污染治理、重大水利工程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環衛工人權益保障以及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發展等問題,開展了監督性強的調研議政活動,深入一線摸準情況,認真負責地提出批評性、建設性意見建議,推動了相關工作改進和政策出臺。抓住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作及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開展民主監督。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政協就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執法不公和執法不嚴現象等,開展了具有監督性的履職活動。不少地方政協還將重大民生工程和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作為民主監督的內容,特別是對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脫離實際的瞎指揮以及工作中的慵懶散、不作為、亂作為等進行重點監督,為提高工作水平、改進工作作風及反腐倡廉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二、 始終堅持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正確方向和原則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從政治上把握監督方向和原則、節奏和力度。政協章程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根本準則和基本遵循,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必須依章程進行,這是《條例》的明確要求。
(一)準確把握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性質。政協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這決定了人民政協不是國家權力機關,而是統一戰線性質的政治協商機關。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后,毛澤東同志明確指出:“政協不能搞成國家機關,因為人大和國務院是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管理機關,如果把政協也搞成國家機關,那就成為二元了,這樣就重復了、分散了,民主集中制就講不通了。”1980年9月,鄧小平同志進一步指出:“人民政協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形式,但不同于西方的兩院制。不要把政協搞成權力機構,政協可以提出批評建議”。人民政協的這一性質,決定了人民政協民主監督不是權力監督,沒有法律約束力和強制性,但與其他監督形式一樣,都具有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作用。
(二)準確把握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特點。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是一種高層次、有組織的監督,具有鮮明特點。一是彰顯人民性。人民政協作為中國人民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由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的34個界別構成,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廣大政協委員來自人民、聯系人民、服務人民,是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的主體。因此,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本質上是人民監督,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具體體現。二是堅持政治性。人民政協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是一種政治監督,直接關系到我國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優勢體現和發揮,關系到我們黨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團結合作的親密關系,關系到鞏固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三是體現民主性。人民政協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履行職能靠的是平等協商的民主精神,靠的是切中要害的真知灼見,靠的是以理服人的方式方法。人民政協民主監督不求說了算,但求說得對、提得準,尊重和保障政協委員的民主權利,堅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辮子,廣開言路、暢所欲言,讓各界人士、各方面的愿望呼聲、意見建議在政協平臺上得到充分反映、全面表達。四是具有組織性。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形成了以政協章程為核心的工作制度體系和自上而下的完備組織體系,以及多層級、相互配合的履職平臺,能夠有效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有序開展民主監督。
(三)準確把握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目的。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是為了幫助黨和政府解決問題、改進工作,增進團結、凝心聚力。特別是我們黨在黨內監督條例中突出強調發揮人民政協民主監督作用,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協助我們黨全面從嚴治黨,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人民政協民主監督一定要著眼有利于中國共產黨加強自身建設,促進黨和國家及其機關工作人員轉變作風、改進工作;有利于推進黨和政府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推動黨和國家大政方針、重大改革舉措和重要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有利于推動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實際問題,夯實黨的執政基礎和群眾基礎;有利于加強我們黨同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族各界人士的團結合作,鞏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個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主軸。
(四)準確把握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原則。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提出了做好人民政協工作的四項重要原則,即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必須堅持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必須堅持大團結大聯合,必須堅持發揚社會主義民主。這也是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必須堅持的重要原則。人民政協在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過程中,要始終堅持和維護黨的領導,而不是削弱黨的領導;始終準確把握功能定位、發揮優勢作用,盡職而不越位、幫忙而不添亂、切實而不表面;始終貫徹平等協商、民主議事原則,而不是盛氣凌人、頤指氣使;始終堅持“團結——批評——團結”公式,而不是制造對立、擴大分歧、激化矛盾,使監督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和軌道進行。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人民政協 民主監督 監督 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