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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拍賣新規激活市場發展
據國家文物局官方網站于2016年10月30日發布的消息顯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有關精神,加強文物拍賣管理,規范文物拍賣行為,促進文物拍賣活動健康有序發展,國家文物局制訂了《文物拍賣管理辦法》。新規的頒布,引起了業內人士的廣泛關注。那么,新規對于拍賣行業發展來說釋放了怎樣的信號?
新規的變化
新規的頒布讓與拍賣行業法律、規定打了多年交道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起草人之一、中央財經大學拍賣研究中心名譽主任王鳳海接連稱好。王鳳海說:“對于這個規定,我個人感覺還是不錯的,表示支持和贊成。這是因為該規定比較細,也比較具體,文字簡練,干貨也比較多。” 泓盛拍賣創始人、董事長趙涌也對新規持積極肯定態度。
事實上,當初在《文物拍賣管理暫行規定》頒布時,王鳳海是表示反對的。他反對的理由是,規定中為拍賣企業人為設置了一些障礙。如今,隨著《文物拍賣管理辦法》的頒布實施,《文物拍賣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新舊交替,王鳳海由反對到支持的這種態度的轉變,是因為他覺得新規在原來基礎上有了很大的進步。比如,不再規定文物拍賣經營資質分類管理,不再區分第一、二、三類文物拍賣經營范圍,文物拍賣企業可以全門類拍賣文物等。
而在廣東崇正拍賣有限公司總經理許習文看來,新規的變化和亮點還體現在:首次明確擬從事文物拍賣的企業須近兩年內無違法違規經營文物的行為;首次提出建立文物拍賣企業及文物拍賣專業人員信用信息記錄,并向社會公布;文物拍賣許可證的審批、年審、變更、暫停、注銷等工作開展由國家文物局調整為省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負責等。
政策更為寬松
新規的一些變化,在王鳳海看來,它反映了行政管理部門對于文物拍賣的規定在朝著比較寬松的方向發展。
此前,文物拍賣經營范圍按品種分為三類:第一類是陶瓷、玉、石、金屬器等;第二類是書畫、古籍、郵品、手稿及文獻資料等;第三類是竹、漆、木器、家具、紡織品等。取得一類文物拍賣經營資質的拍賣企業可以拍賣第一、二、三類文物;取得二類文物拍賣經營資質的拍賣企業可以拍賣第二類和第三類文物;取得三類文物拍賣經營資質的拍賣企業只能拍賣第三類文物。
“拍賣企業就需要申請拍賣資質,由三類申請二類,由二類申請一類。這就比較繁瑣。”王鳳海說道。趙涌則表示:“拍企在申請資質的時候,需要很多證書和人員。這對于企業來說,壓力是非常大的。”
在十竹齋藝術品投資公司總經理孔超看來,拍賣資質的取消,可以促進行業的良性發展。他表示:“行業競爭將更加激烈,拍賣業整體水平也就不斷提高,藝術品拍賣將走向精品化、專業化和特色化。”
除此以外,新規對于互聯網拍賣文物的政策也有所放寬。“此前關于網上拍賣,都是一事一辦,單事單辦。而現如今,只要具備了相關資質就都可以做。”王鳳海說道。
盡管新規才剛剛頒布,對于行業發展所產生的影響還沒有顯現出來,但是它對于行業發展所帶來的積極影響值得期待。王鳳海說道:“這對于市場的復蘇和激活起到好的推動作用。”許習文則表示:“政府通過簡政放權,可以激發企業經營活力,增加市場有效供給,推動文物拍賣活躍有序發展。”
業內人士的存疑
當然,新規的頒布以及一些條例的變化在取得了諸多業內人士認可的同時也存在爭議的地方,比如拍賣企業申請文物拍賣許可證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有5名以上文物拍賣專業人員。
趙涌表示,“新規中還保留這一條規定,我是非常不能理解的。為什么在數量上是5名,而不是3名或者2名。這種數量上的要求不僅在業內爭議比較大,而且也讓拍企感覺壓力很大。如果拍賣企業需要專家,那么專家就應該來自于拍賣企業。這樣的文物專家應該是從拍賣企業的一線培養起來的,他們工作于拍賣企業,活躍于拍賣企業,最后成為拍賣企業的文物專家。而不是只有博物館、研究院和非市場型機構里面的文物專家才是拍賣企業所應該有的文物專家。”
而在王鳳海看來,這種專家數量上的限制對于拍賣企業來說也是很難做到的,而且也難以發揮實際的作用。“這樣的文博專家,在拍賣公司大多是掛個名,也不到拍賣公司上班。而且有些文博專家的專業和擅長領域和一些拍賣公司所拍賣的領域并不匹配,但是拍賣公司為了滿足申請文物拍賣許可證的條件還必須得邀請這樣的專家加入。另外,全國這樣的文物專家也沒多少,但是拍賣公司的數量很多,也滿足不了這么大的需要。”
新規的頒布贏得了業內人士的廣泛叫好,對于行業發展來說將產生極大的推動作用。盡管還有存在爭議的地方,但是和過去的規定相比,它已然具有了很大的改善。未來,它可能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編輯:陳佳
關鍵詞:文物拍賣新規 激活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