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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漲期”淪為“備漲期”10余省份景區門票躍躍欲試漲價
“園中園”、幅度超限、公示“縮水” 部分擬調漲景區涉嫌違規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景區聽證會存在新設“園中園”變相漲價、公示時間不足、超幅度漲價等行為。
--景區內“大門票”套“小門票”,新設“園中園”有變相漲價之嫌。吉林省物價局7月15日召開東北虎園熊貓館門票價格聽證會,擬將東北虎園內的熊貓館門票定價為40元/人次。熊貓館有關負責人稱,熊貓是從別處租借三年,只是臨時行為,所以申請制定獨立門票。物價局評估每人次成本核算為42.87元。而記者了解到,熊貓館去年7月試運行以來已收費一年多。東北虎園位于5A級景區長春凈月潭國家森林公園內,熊貓館位于東北虎園內,要看熊貓至少要買兩道門票。
吉林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大熊貓以階段性借養模式落戶東北虎園,有其特殊性。按照此前出臺的《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游覽參觀點內舉辦臨時展覽原則免費,對確有觀賞價值且投入較大的,游覽參觀點可以按價格管理權限申報制定臨時展覽門票價格”的規定,開展熊貓館門票價格制定工作。
多位旅游業內專家認為,熊貓館可單設別處,東北虎園內再建熊貓館收門票,無論是否是臨時項目,都屬新設“園中園”,有變相漲價之嫌。
--公示期大幅“縮水”。根據旅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景區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六個月公布。”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旅游局《關于開展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確提出,“各地要主動對照價格法、旅游法及國家有關政策要求,檢查定調價行為是否依法履行了定價程序、符合國家有關景區門票價格調整頻率、幅度和公示時間的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的,要立即予以糾正。”
然而,記者在廣東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官網看到,《大角灣景區門票價格調整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眾參與公告》的公示有效期僅7天。大角灣景區從6月中旬開聽證會到7月18日上調票價,公示期遠未達到六個月,涉嫌違規;此外,吉林省物價局官網顯示,7月15日召開東北虎園熊貓館門票價格聽證會,7月19日物價局下文即日起執行票價。吉林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回應說,聽證會上定價方案一致通過,根據國家聽證管理有關規定可直接印發。“這是制定門票價格而不是調整,調整不但有6個月公示期,還有逢節假日前一個月內不能調,所以一年沒有幾天能調價。新制定門票價格則沒有公示要求。”
--擬調漲幅度超上限。根據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物價局官方公告顯示,5月26日召開廬江縣冶父山風景門票價格調整聽證會,縣物價局提交的聽證方案是:將進山門票價格由10元/人次調整為20元/人次。記者核算發現,擬調漲幅度高達100%,而國家發改委明確規定“50元以下的景區,一次提價幅度不得超過原票價的35%”。
編輯:楊嵐
關鍵詞:景區 門票 價格 票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