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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偽劣盛行、代理亂象頻發 微商野蠻生長何時休?
原因:虛擬身份+法律真空
■通過朋友圈私下交易,僅靠個人聲譽、交情等約束,不受《消法》保護,消費者維權難
“出現這些亂象,首先要歸因于微商自身,生長過于野蠻快速,構成太過豐富多樣。”家住廣州市天河區,有多年網購經驗的萬女士告訴記者,在她加的微商好友中,有的是個體做海外代購的,但“鬼知道他發給你的是從海外買的正貨還是不明來路的仿冒貨”;還有一些,就是在廣州皮具城里做“A貨”的商戶,明著告訴你是假貨;最多的就是品牌代理,貨物有的來自正規廠家,更有不少是“三無產品”……
而更本質的原因,則是由于微商本身的特性。正如有關專家所指出的,絕大多數微商沒有主體資格證明,就導致經營者的身份呈現虛擬化特性。“這也就決定了維系其交易的,只能是熟人關系和人際信任。”記者微信好友中網名為“韓智賀”的微商一語點明:“你到淘寶買東西,有平臺商為你保駕護航,商家有差評會被降低星級,賣假貨被投訴可能被封店;京東商城、蘇寧易購以及眾多的企業微信公眾號等,上線時經過了嚴格的身份審核。與他們交易,有一套硬性的法律框架和平臺邊界保障。”反觀微商,相較于普通網絡交易,存在諸多不同之處:一是依托社交軟件;二是以個人賬號為基點向其好友小范圍發出邀約邀請;三是沒有實名登記、繳保證金、信用評價、第三方支付保護等規則的限制。
“換句話說,約束微商商家的,是相對軟性的個人聲譽、交情、朋友互信等。賣家如果真的撕破臉皮,拋開這些約束,消費者是很難維權的;同時,消費者如果到不熟悉的人那里買貴重東西,就很容易被宰。”“韓智賀”坦言。
對此,廣東省消委會解釋說,由于微信購物是公民個人私下交易或通過非法渠道購買商品、接受服務,若發生消費糾紛,并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只有通過民事訴訟的辦法來解決。“但民事訴訟中,基于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消費者在舉證上難度很大,加上訴訟曠日持久,大多數消費者最后只得放棄維權。”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微商 代理 微信 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