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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國有企事業單位“近親繁殖”現象調查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企事業單位在招聘工作人員時列出“具有籃球、羽毛球、乒乓球、網球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資格”、特定的大學畢業等與招聘職位無關的條件,其實就是以招聘為幌子,給某些人提供方便。
--履歷造假、繞道進人。2013年湖南江永縣個別領導干部子女親屬“繞道進人”事件非常典型。據調查,7名違規進入事業單位的領導干部子女中,存在履歷造假行為。比如當事人劉某,其父親為原江永縣副縣長。2012年劉某進入江永縣人社局,從事工傷救助管理崗位。
調查組翻閱其檔案發現,調來之前其在新田縣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上班,檔案中聘用合同、履歷、年度考核等全套正規的檔案材料一應俱全。然而,調查組卻不能查到其在原單位的事業編制入編手續,甚至原單位根本不知道有這樣一個人。
--內部照顧、違規招聘。2014年,廣東惠州市金屬回收公司廢舊機動車輛拆解中心被曝光招聘時“大量安插領導親屬”,經查,該中心幾年來招聘的人員中6人為公司領導親屬,1人為職工親屬。
記者了解到,目前一些單位領導違規進人的手段更加隱蔽。“用‘蘿卜招聘’、繞道進人這樣的方式放到本企業,很容易被人發現問題,現在更多的是采取交叉安排的方式進行。例如,兩邊子女的父母都是企業領導,大家相互通過‘蘿卜招聘’方式幫助對方子女進企業,甚至相互幫助職務晉升。”廣西一名干部告訴記者,這樣的交叉安排表面上都有完善的程序,一般人看不出背后的利益交換,很難被發現、查處。
加強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全流程監督
近年來,在中央層面,先后出臺《國有重要骨干企業領導人員任職和公務回避暫行規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相關規章制度,對防止“近親繁殖”作出明確規定。比如,企業領導人員在錄用、聘用、調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公務活動中,涉及本人和親屬時,不得參加有關調查、討論、審核、決定,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響。
目前,各地在規章制度方面對國企的“近親繁殖”現象有所限制。如安徽省六安市2015年1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招聘行為的通知》,明確實行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回避制度;2015年3月山東省出臺《省管企業領導人員實行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及報告說明制度的暫行辦法》,規定山東省管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職,需回避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及近姻親關系。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陳步雷認為,目前,從中央到地方雖都有一些領導干部回避制度,但一些企事業單位暴露出來的問題說明,這些制度沒有很好地執行,對違規者沒有作出嚴肅處理,使制度缺乏有效的震懾力。
專家和業內人士建議,要加大對國有企事業單位員工招聘的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力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不僅對其親屬進行處理,而且也要對涉事干部嚴肅問責。(記者陳尚營、李勁峰、李斌、王研)(完)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國有企事業單位 近親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