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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聯姻保險投資并非無憂 提防P2P平臺誤導性宣傳
承諾本金兜底的平臺有限
P2P安全性的不足,已經大大限制了P2P行業投資人群規模的增長速度。隨著“去擔保”成為業界共識,不少P2P將風控重任從擔保公司向保險公司轉移。
有統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已經有超過60家的P2P網貸公司與保險公司有合作。由于合作險種不同,對投資者提供的保障也并不相同,雖然不少P2P平臺都宣稱與保險公司合作,但并非所有與保險公司的合作都是本金兜底,絕大多數的合作僅僅是個人賬戶資金安全險、借款人人身意外險、擔保抵押物投保財產險,而非投資人所期待的本息保障。還有一些網貸平臺故意夸大宣傳與保險公司的合作,但合作內容模糊不清,誤導消費者。
而真正能為投資人提供投資安全保障的“履約保證保險”的平臺很少。所謂履約保證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向履約保證保險的受益人(即債權人)承諾,如果被保險人(即債務人,P2P平臺中專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履行還款義務,則由該保險公司按照保單約定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形式。
簡單來說,履約保證險使保險公司發揮出擔保公司的作用,同時比普通的擔保貸款更有優勢:首先,購買履約保證險,企業必須提供抵押物,但貸款金額可以放大到抵押物評估值的3倍。第二,在擔保貸款模式下,如企業貸款100萬元,實際上只能拿到90萬元,另外10萬元用作保證金;而通過購買履約保證險貸款,企業不需繳納貸款金額10%的保證金,從而降低融資成本。第三,保險保費比擔保費率低。目前,市場上貸款擔保費用在2.5%~3.5%之間,貸款履約保險費率可低至0.7%。
有保險也并非高枕無憂
銀率網分析師閆博鍇告訴記者,P2P平臺定位是信息中介,自身不應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而這對國內的投資者來說,沒有擔保就意味著自己的錢不安全,就不會在這家平臺投資,所以平臺就會通過第三方擔保機構來增加投資人的安全感,這種背景下就促使了保險公司與P2P平臺的聯姻。
易觀智庫金融行業研究中心分析師沈中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保險公司保障的內容與具體的險種有直接關系,并非P2P平臺只要與保險公司合作,投資者就沒有資產損失的風險。
沈中祥指出,P2P與保險公司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提升P2P平臺運營中部分風險損失的保障能力,至于是哪種風險則與具體的險種有直接關系。
銀率網分析師閆博鍇認為,雖然平臺與保險公司合作可以提升投資者資金的安全度,但并不意味著資金可以高枕無憂。在選擇上首先要看這家平臺是否主動公布合作細節,全面透明地展示出具體合作的方式和條款,而不是扯起虎皮做大旗。還要看這家平臺與保險公司采取哪種方式的合作。在上面介紹的幾種保險方式中,履約保證類保險方式對投資者來說相對更安全,這種方式是融資方將基礎資產作質押,如果發生逾期或壞賬,則由保險公司理賠,或者由借款人投保,保證償還投資人借款;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將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賠償款項將直接支付給投資人,用來保障投資人的本金和投資收益。
提防P2P平臺誤導性宣傳
2015年7月發布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了“鼓勵保險公司與互聯網企業合作,提升互聯網金融企業風險抵御能力”。《指導意見》的出臺,加速了保險公司與P2P網貸的合作。
今年2月,保監會下發《關于加強互聯網平臺保證保險業務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嚴格選擇互聯網平臺,不得與存在提供增信服務、設立資金池、非法集資等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行為的互聯網平臺開展合作,并在與互聯網平臺簽訂的協議中,明確合作互聯網平臺不得存在上述禁止的行為。同時,還要嚴格審核投保人資質。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颯認為,保險公司為P2P平臺承保最大問題是某些不法網貸平臺利用老百姓對保險業務的不了解,誤導性宣傳自家平臺由XX大型保險公司承保,一旦出現平臺跑路等風險,保險公司可能會因此遭受聲譽上的風險。
肖颯表示,保監會下發的《通知》中最核心的是保險公司的審核義務,這些義務采取了“應當”的描述。
也就是說參與互聯網平臺保證保險業務的全體財產保險公司都必須按照本通知核查。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嚴格審核投保人資質。保險公司應當了解投保人的資金流向、財務狀況、歷史信用記錄、還款來源、償債能力等信息,并結合自身業務發展和資產規模情況,選擇信譽良好的優質客戶,審慎開展業務。
京華時報記者牛穎惠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平臺聯姻保險投資 P2P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