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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全文)
新華社北京9月13日電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
(2015年8月24日)
國有企業屬于全民所有,是推進國家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們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不斷取得重大進展,總體上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運行質量和效益明顯提升,在國際國內市場競爭中涌現出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骨干企業,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開拓國際市場、增強我國綜合實力作出了重大貢獻,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總體上是好的,廣大職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國有企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一些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尚未真正確立,現代企業制度還不健全,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有待完善,國有資本運行效率需進一步提高;一些企業管理混亂,內部人控制、利益輸送、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突出,企業辦社會職能和歷史遺留問題還未完全解決;一些企業黨組織管黨治黨責任不落實、作用被弱化。面向未來,國有企業面臨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和轉型升級的巨大挑戰。在推動我國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和邁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進程中,國有企業肩負著重大歷史使命和責任。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戰略決策,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問題導向,繼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切實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堅定不移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為此,提出以下意見。
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適應市場化、現代化、國際化新形勢,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為標準,以提高國有資本效率、增強國有企業活力為中心,完善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全面推進依法治企,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為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這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須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積極促進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動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這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遵循的基本規律。國有企業改革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堅持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堅持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相結合,促使國有企業真正成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國有企業,要成為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的表率。
——堅持增強活力和強化監管相結合。這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把握的重要關系。增強活力是搞好國有企業的本質要求,加強監管是搞好國有企業的重要保障,要切實做到兩者的有機統一。繼續推進簡政放權,依法落實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進一步激發企業活力、創造力和市場競爭力。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監管制度,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這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堅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則。要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方針,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創新基層黨建工作,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
——堅持積極穩妥統籌推進。這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采用的科學方法。要正確處理推進改革和堅持法治的關系,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正確處理搞好頂層設計和尊重基層首創精神的關系,突出問題導向,堅持分類推進,把握好改革的次序、節奏、力度,確保改革扎實推進、務求實效。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在國有企業改革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國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現代企業制度、市場化經營機制,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更趨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備、善于經營、充滿活力的優秀企業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國有骨干企業,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明顯增強。
——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取得積極進展,法人治理結構更加健全,優勝劣汰、經營自主靈活、內部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市場化機制更加完善。
——國有資產監管制度更加成熟,相關法律法規更加健全,監管手段和方式不斷優化,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進一步提高,經營性國有資產實現集中統一監管,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全面落實。
——國有資本配置效率顯著提高,國有經濟布局結構不斷優化、主導作用有效發揮,國有企業在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保護資源環境、加快轉型升級、履行社會責任中的引領和表率作用充分發揮。
——企業黨的建設全面加強,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工作體系更加完善,國有企業黨組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鞏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發揮。
二、 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
(四)劃分國有企業不同類別。根據國有資本的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結合不同國有企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現狀和發展需要,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通過界定功能、劃分類別,實行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分類定責、分類考核,提高改革的針對性、監管的有效性、考核評價的科學性,推動國有企業同市場經濟深入融合,促進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機統一。按照誰出資誰分類的原則,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制定所出資企業的功能界定和分類方案,報本級政府批準。各地區可結合實際,劃分并動態調整本地區國有企業功能類別。
編輯:曾珂
關鍵詞: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全文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