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區域自治的關鍵是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確保少數民族人民享有平等的發展權。長期以來,在黨和國家的正確指導和大力支持下,西藏的現代化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極大的提高,經濟制度、經濟結構和經濟總量均實現了重大飛躍。
要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西藏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中央關心、全國支援和西藏艱苦奮斗相結合,在保持經濟較快發展的同時,不斷優化經濟結構,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注重發展社會事業,走出一條符合西藏實際、具有區域特色的生產發展、生活改善、生態良好、資源節約、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道路。
要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關系,實現可持續發展。西藏的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既不能用停止發展來維系,又不能用破壞生態環境來換取經濟發展的短期效應,只能遵循社會發展的規律,堅持經濟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并舉,在發展中重保護,在保護中求發展,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必須是積極、主動、動態的,而不能是被動、保守、封閉的,不能以保持脆弱的原始自然狀態為由,拒絕一切人與自然生態環境的交流互動,阻礙西藏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同時,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發展以教育衛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全面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加快邊境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增強西藏自我發展能力,努力擴大開放、運用好國內和國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加大支援西藏力度,努力加快西藏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
要深入做好西藏和其他藏區工作,必須維護社會穩定,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要深入開展反分裂斗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加強涉藏外交和外宣工作,努力構建平安西藏。
十四世達賴喇嘛及其政治集團是舊西藏落后的封建農奴制的總代表,是舊西藏政教合一的神權文化和宗教專制文化的總代表,是舊西藏政治、經濟和文化資源的壟斷者和既得利益者。要充分認識達賴集團的本質和反分裂斗爭的重要性、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把實現西藏長治久安建立在我們自己工作的基點上。要繼續深入揭批達賴集團,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要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達賴集團的分裂破壞活動。要繼續在藏傳佛教寺廟深入扎實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動建立藏傳佛教正常秩序。
促進西藏的跨越式發展,實現西藏的長治久安,關鍵是要有一支高素質、能夠擔當重任、經得起風浪考驗的干部隊伍。西藏地處反分裂斗爭的前沿,對西藏的廣大干部來說,把握政治方向、站穩政治立場,最重要的就是要堅決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在這個大是大非的問題上,一定要做到認識不含混、態度不曖昧、行動不動搖。
民族問題始終是我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處理好的一個重大問題,民族工作始終是關系黨和人民事業發展全局的一項重大工作
民族是在一定的歷史發展階段形成的穩定的人們共同體。民族問題既包括民族自身的發展,又包括民族之間,民族與階級、國家之間等方面的關系。在當今世界,民族問題具有普遍性、長期性、復雜性、國際性和重要性。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有56個民族,少數民族有一億多人口,分布在全國各地,民族自治地方占國土面積的64%,西部和邊疆絕大部分地區都是少數民族聚居區。這一基本國情,決定了民族問題始終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處理好的一個重大問題,也決定了民族工作始終是關系黨和人民事業發展全局的一項重大工作。
在我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各個歷史時期,中國共產黨堅持把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同中國民族問題的具體實際相結合,始終把民族工作作為一項重大工作來抓,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實現中華民族的獨立和解放、共同走上社會主義道路,不斷促進各民族的平等團結和繁榮發展,開創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進入新世紀新階段,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對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課題和更高的要求。正確處理民族問題,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內容;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鞏固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是黨和人民事業順利發展的重要保證。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從黨和人民事業全局的高度,重視民族問題,加強民族工作,推進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
中國共產黨關于民族問題的基本理論和政策
經過長期探索和實踐,我們黨形成了關于民族問題的基本理論和政策。這是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的豐富和發展。(1)民族是在一定的歷史發展階段形成的穩定的人們共同體。一般來說,民族在歷史淵源、生產方式、語言、文化、風俗習慣以及心理認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宗教起著重要作用。(2)民族的產生、發展和消亡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在人類社會發展的進程中,民族的消亡比階級、國家的消亡還要久遠。(3)社會主義時期是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的時期,各民族間的共同因素在不斷增多,但民族特點、民族差異和各民族在經濟文化發展上的差距將長期存在。(4)民族問題既包括民族自身的發展,又包括民族之間,民族與階級、國家之間等方面的關系。在當今世界,民族問題具有普遍性、長期性、復雜性、國際性和重要性。(5)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根本道路。我國的民族問題,只有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共同事業中才能逐步解決。(6)我國是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祖國統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各族人民都要繼承和發揚愛國主義傳統,自覺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我國的民族問題是我國的內部事務,反對一切外部勢力利用民族問題對我國進行滲透、破壞和顛覆活動。(7)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歷史長短、發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國家為少數民族創造更多更好的發展機會和條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各族人民都有義務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8)民族區域自治是我們黨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是符合我國國情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必須長期堅持和不斷完善。民族區域自治法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法律保障,必須全面貫徹執行。(9)平等、團結、互助、和諧是我國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本質特征,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各族人民要互相尊重、互相學習、互相合作、互相幫助,不斷鞏固和發展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10)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是現階段民族工作的主題。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是現階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解決民族問題的根本途徑。要堅持科學發展觀,大力支持、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11)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少數民族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尊重和保護少數民族文化,支持少數民族優秀文化的傳承、發展、創新,鼓勵各民族加強文化交流。大力發展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項事業,不斷提高各族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12)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是解決民族問題、做好民族工作的關鍵,是管長遠、管根本的大事。要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備的少數民族干部隊伍。民族地區人才資源開發是一項戰略任務,要大力培養民族地區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各級各類人才。這些基本理論和政策是我們的寶貴精神財富,必須始終堅持和全面貫徹,并結合新的實際不斷豐富和發展。
新形勢下做好民族工作的指導原則和主要任務
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積累了處理民族問題的豐富經驗,形成了要始終堅持和貫徹的重要指導原則。
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認識我國多民族的國情和民族問題的長期性、復雜性,根據我國民族問題的特點和規律,著眼于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全局,正確處理我國的民族問題,做好民族工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
堅持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大力弘揚愛國主義精神,牢固樹立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思想觀念,促進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學習、互相合作、互相幫助,始終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
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切實貫徹民族區域自治法,充分保證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權,切實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堅持因地制宜、因族舉措、分類指導,制定并實施符合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實際的政策措施。全面貫徹黨的宗教政策,尊重少數民族的宗教信仰。
堅持把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作為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根本途徑,堅持國家幫助、發達地區支援、民族地區自力更生相結合,不斷改善各族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不斷提高各族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
堅持維護法律尊嚴,維護各族人民利益,依法妥善處理影響民族關系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依法打擊民族分裂主義勢力及其活動,堅決反對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民族問題進行的滲透、破壞活動,堅決維護民族團結、祖國統一、國家安全、社會穩定。
現階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規,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大力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和各類人才,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為我國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與和諧社會建設全面發展作出貢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根本道路
民族是一個歷史范疇,民族問題是一種社會現象。民族問題與民族的存在相伴生,只要有民族和民族差別存在,就有民族問題存在。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我國實現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具備了根本政治條件,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這是解決我國民族問題、做好民族工作,實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堅實政治基礎。
在現實生活中,我國的民族問題往往表現為經濟問題與政治問題交織在一起,現實問題與歷史問題交織在一起,民族問題與宗教問題交織在一起,國內問題與國際問題交織在一起。正確處理民族問題,涉及我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各個方面。我國的民族問題必須放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全局中來解決,解決好民族問題又有利于推進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事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根本道路。只有全國各族人民堅持不懈地團結奮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才能不斷取得新的成就,并最終取得成功。同時,只有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在國家綜合實力不斷增強的基礎上,我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不斷得到實現和保障,我國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的局面才能不斷形成和發展。
同時,也要充分認識,隨著我國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的發展,各民族相互學習、相互影響、相互幫助,共同因素會不斷增多,但民族特點和民族差異、各民族在經濟文化發展上的差距將長期存在。對各民族在歷史發展中形成的傳統、語言、文化、風俗習慣、心理認同等方面的差異,我們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視它們的存在,也不能用強制的方式加以改變。對各民族在發展水平上的差距,我們要積極創造條件,努力縮小和消除。這是一個歷史過程,需要我們進行長期努力。
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是新世紀新階段民族工作的主題
新世紀新階段的民族工作必須把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作為主題。共同團結奮斗,就是要把全國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上來,凝聚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上來,凝聚到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上來。共同繁榮發展,就是要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抓好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千方百計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高各族群眾的生活水平。只有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才能具有強大動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才能具有堅實基礎。新世紀新階段,抓住了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這個主題,就抓住了新形勢下正確處理民族問題、切實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進程中不斷開創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平等、團結、互助、和諧是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本質特征
民族關系是多民族國家中至關重要的社會關系。能不能正確處理民族關系,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我們能不能實現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維護國家統一、保衛領土完整,必須始終全面把握并正確加以處理。
新中國成立后,確立了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并且載入了我國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黨的十三屆七中全會和七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根據憲法的精神、形勢的發展和各族人民的愿望,把建立和發展平等互助、團結合作、共同繁榮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作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項重要原則。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第四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提出,必須堅持鞏固和發展我國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這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題中之義,為新世紀新階段社會主義民族關系賦予了新的內涵。
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體現了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基本格局,體現了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各民族一律平等,不僅包括法律上、政治上的平等,也包括經濟、文化各個方面的平等。平等是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基石,各民族只有一律平等,才能共同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力,更好地參與國家事務和地方事務的管理。團結是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主線,各民族只有同心同德、攜手共進,才能鞏固和發展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形成中華民族的強大凝聚力和牢固向心力。互助是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保障,各民族只有互相支持、互相幫助、優勢互補,才能實現共同發展、共同富裕。和諧是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本質,各民族只有和睦相處、親如一家,才能充分發揮中華民族的整體優勢和創造活力,更好地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正確認識和處理我國民族關系,最根本的就是要始終不渝地堅持民族平等,加強民族團結,推動民族互助,促進民族和諧。各族人民要互相尊重、互相學習、互相合作、互相幫助,不斷鞏固和發展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我國本世紀頭20年的奮斗目標,就是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本世紀頭20年,是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改革開放以來,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明顯加快,各族群眾的生活水平明顯改善。但由于地理條件限制、發展基礎薄弱、市場開發條件差、自身發展能力弱等原因,目前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仍然面臨著一些突出的困難和問題,同沿海發達地區相比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民族地區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采取更加得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逐步縮小發展差距,實現區域協調發展,最終實現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是現階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黨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也是加強民族團結、鞏固祖國邊防、維護祖國統一的必然要求。要切實落實民族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各項任務,使民族地區的面貌更快地得到改變,讓改革發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眾。
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是解決中國所有問題的關鍵,也是解決民族地區困難和問題的關鍵。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是各族群眾的迫切要求,也是現階段解決民族問題的根本途徑,必須擺到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關鍵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科學確定發展思路和發展目標,充分發揮自身優勢,集中各族干部群眾的智慧和力量,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著力解決當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把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落實到發展先進生產力、發展先進文化、實現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上來。
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是中央的一項基本方針,也是推進西部大開發的首要任務。加大國家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投入,是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區域協調發展、改善各族群眾生產生活條件的重要舉措。隨著國家綜合實力不斷增強,中央將繼續加強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扶持。既要支持他們把經濟建設搞上去,又要支持他們把文化、教育、衛生等各項社會事業搞上去,實現全面協調發展,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資金和物力,又要在投資、財政、稅收、金融、產業、對內對外開放等方面實行更多切實可行的優惠政策。要完善與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相適應的政策性轉移支付制度,逐步加大對民族地區財政轉移支付的力度。
要重點幫助民族地區建設一批對帶動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起重大作用的基礎設施項目,優先安排同各族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中小型公益性項目。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西部大開發戰略,優先在民族地區安排資源開發和深加工項目,帶動和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并充分考慮地方和群眾的利益。發達地區要把支援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作為自己應盡的義務,進一步擴大支援的力度和廣度,并積極探索更加有效的支援途徑和機制。要繼續推動對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積極作用的光彩事業等活動。
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要貫徹“五個統籌”的要求,堅持因地制宜,從本地實際出發,走出一條具有本地特色的加快發展的新路子,努力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要高度重視農村基礎設施條件的改善,加快培育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推進農業產業化,帶動農業增產、農民增收。
要堅持按經濟規律和市場規律辦事,有效配置資源和各種生產要素,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發展特色經濟和優勢產業,進一步把民族地區的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要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切實搞好公有制經濟,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著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要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搞好綜合治理,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要大力支持民族地區優先發展教育、科技事業,支持民族地區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支持少數民族優秀文化的傳承、發展、創新,豐富各族群眾的文化生活,不斷提高各族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要加大對民族地區公共衛生體系和基本醫療服務的資金投入和技術支持,加強民族地區公共衛生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農村衛生服務體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要突出抓好民族地區扶貧開發工作,堅持開發式扶貧,加大國家扶貧資金對民族地區貧困縣的支持力度,切實解決好民族地區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
民族地區各族干部群眾要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真正把各項優惠政策和各方面的扶持幫助轉化為自我發展的能力。
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共產黨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是符合我國國情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
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體現了國家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利,體現了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的原則,體現了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政治因素與經濟因素、歷史因素與現實因素的統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有利于把國家的集中、統一與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結合起來,有利于把黨和國家總的路線方針政策與民族自治地方的具體實際、特殊情況結合起來,有利于把國家的富強民主文明與各民族的繁榮發展進步結合起來,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熱愛祖國的感情與熱愛自己民族的感情結合起來。這一制度符合我國國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各民族衷心擁護,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無比的優越性,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黨團結帶領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保證。民族區域自治,作為黨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一條基本經驗不容置疑,作為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動搖,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的一大政治優勢不容削弱。
民族區域自治法是國家保障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各項權利的基本法律,是我國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規范化軌道的重要保障。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必須全面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要大力加強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學習、宣傳、教育,使各族干部群眾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進一步提高對民族區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認識,不斷增強遵守執行這部法律的自覺性。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帶頭學習貫徹、模范遵守執行民族區域自治法,把遵守執行民族區域自治法作為自己必須履行的職責。要抓緊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規、具體措施和辦法,制定或修訂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逐步建立比較完備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規體系。要經常檢查民族區域自治法貫徹執行的情況,有針對性地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民族自治地方既要保證黨和國家大政方針在本地區的貫徹執行,又要從本地實際出發,充分行使好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賦予的各項自治權利。
加強民族地區人才資源開發和少數民族干部隊伍建設
人才是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性因素。民族地區人才資源開發是一項戰略性任務。要堅持貫徹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樹立培養人才優先的觀念,把培養各級各類人才、提高勞動者素質擺在重要位置。
要根據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和實施民族地區人才發展專項規劃,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工作機制,采取多種手段和方式幫助民族地區更多地培養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不斷提高人才素質、優化人才結構。要努力消除束縛人才合理流動的體制性障礙,制定更加優惠的政策,采取靈活多樣的措施,創造良好的用人機制和環境,鼓勵、支持和吸引各級各類人才到民族地區發展創業,貢獻聰明才智。
少數民族干部是黨和國家干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聯系少數民族群眾的重要橋梁和紐帶,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做好培養、選拔、使用少數民族干部的工作,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善于領導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深受各族群眾擁護的高素質的少數民族干部隊伍,對于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推進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維護祖國統一和社會穩定,具有決定性意義。
要把這項工作作為管根本、管長遠的大事,制定周密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完善政策機制,認真組織實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堅持“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熱情關心,嚴格要求,全面提高少數民族干部隊伍的素質,著重幫助他們加強理論學習和實踐鍛煉,增強帶領各族群眾發展經濟、脫貧致富奔小康的本領。要進一步完善少數民族干部選拔制度,注重在改革發展穩定的實踐中考察和識別干部,把更多優秀少數民族干部特別是年輕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要大力加強少數民族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民族自治地方的領導班子,要按規定選配少數民族干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機關所屬工作部門的領導班子,要盡量配備少數民族干部。少數民族人口較多的省、市、縣、鄉(鎮)的領導班子,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干部。
中央和國家機關也要積極選拔任用少數民族干部。要推進民族地區少數民族干部與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他地區干部的交流,加大少數民族干部培訓的力度,做好西部地區和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干部到中央和國家機關及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掛職鍛煉的工作,改進和完善培養、選拔、使用少數民族干部的途徑和方式,為他們盡快成長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
長期以來,民族地區的各族干部在比較艱苦的條件下為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為維護民族團結、祖國統一、社會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對民族地區各族干部的工作生活要給予更多關心,對他們的成績要給予充分肯定。民族地區各族干部要緊密團結,為各族群眾起好示范帶動作用;要相互學習、彼此尊重、密切合作,齊心協力為各族群眾謀利益。在民族地區工作的漢族干部要努力學習少數民族語言,了解當地民族的歷史、文化,密切同少數民族群眾的聯系。
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少數民族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當今時代,文化越來越成為民族凝聚力和創造力的重要源泉、越來越成為綜合國力競爭的重要因素,豐富精神文化生活越來越成為我國人民的熱切愿望。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少數民族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繼承和發展少數民族優秀文化,對于增強中華文化的生命力和創造力、培育和弘揚民族精神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尊重和保護少數民族文化,支持少數民族優秀文化的傳承、發展、創新,鼓勵各民族加強文化交流,發展多元一體、豐富多彩的中華民族文化。民族文化發展的著力點要放在不斷滿足少數民族群眾精神文化需求上。要加強民族地區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民族地區文物保護的投入,大力培養各類民族文化藝術人才和管理人才,推動群眾性少數民族文化活動的開展。加快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立法,支持民族地區公益性文化事業,積極發展民族文化產業。因地制宜搞好傳統通用的民族語文信息化和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翻譯工作,加強少數民族文化遺產的登記建檔、搶救保護和少數民族古籍的整理、出版,加強民族文化對外宣傳、交流和合作。
祖國統一是各民族的最高利益,民族團結是祖國統一的重要保證
歷史和現實都表明: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則政通人和、百業興旺;國家分裂、民族紛爭,則喪權辱國、人民遭殃。正確處理民族問題,使各族人民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對于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與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我國是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我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具有深厚的歷史淵源和廣泛的現實基礎。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我國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與共,形成了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格局,共同推動了國家發展和社會進步。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為實現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奠定了根本政治基礎,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思想觀念深入人心。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過去、現在、將來都是我們能夠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的考驗、不斷勝利前進的重要保證。同時,我們也要看到,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我國經濟社會結構發生深刻變化,各種利益關系更為復雜,各種思想文化相互激蕩,這一切必然會對我國民族關系產生深刻影響。隨著冷戰結束后國際形勢的變化,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在國際政治中的影響明顯上升,各種民族主義思潮和活動趨于活躍,引發了一些國家和地區的沖突和內亂。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在我國周邊一些地區仍然相當活躍,它們通過各種手段對我國進行滲透、破壞活動。在這樣錯綜復雜的形勢下,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民族政策、切實做好民族工作,不斷鞏固和發展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強有力的保證。
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就是要在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基礎上,全國各族人民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祖國的繁榮昌盛,維護社會主義祖國的統一安全,同心同德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奮斗。發展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反映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國共產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國各族人民的光榮職責。
要加強民族團結的宣傳教育,廣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活動,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使“三個離不開”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要妥善處理影響民族關系的矛盾和問題,尊重少數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正確對待民族差異。要切實加強城市和散居地區的民族工作,加大服務和管理力度,依法保障少數民族的正當權益。要堅決防范和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民族問題進行的各種分裂、破壞活動,維護民族團結、社會安寧和祖國統一。
西藏工作在黨和國家戰略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西藏是我國重要的邊疆民族地區,西藏工作在黨和國家戰略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當前,進一步做好西藏工作,實現西藏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必然要求,是鞏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打破國際敵對勢力西化、分化中國的政治圖謀、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必然要求,是服務國家外交總體戰略、營造有利國際環境的必然要求。全黨必須從黨和國家工作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西藏工作的特殊重要性。
新世紀新階段繼續做好西藏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緊緊抓住發展和穩定兩件大事,確保西藏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確保國家安全和西藏長治久安,確保西藏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促進西藏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
民族區域自治的關鍵是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確保少數民族人民享有平等的發展權。長期以來,在黨和國家的正確指導和大力支持下,西藏的現代化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極大的提高,經濟制度、經濟結構和經濟總量均實現了重大飛躍。
要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西藏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中央關心、全國支援和西藏艱苦奮斗相結合,在保持經濟較快發展的同時,不斷優化經濟結構,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注重發展社會事業,走出一條符合西藏實際、具有區域特色的生產發展、生活改善、生態良好、資源節約、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道路。
要提高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努力增加農牧民收入。西藏農牧民占全區總人口的80%以上,改善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增加農牧民收入,是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首要任務,是衡量西藏發展戰略成功與否的重要標準,也是我們在與分裂勢力斗爭中掌握主動的根本條件和基礎。要著力解決農牧民生產生活面臨的突出問題,把體現農牧民利益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使他們充分享受到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成果。
要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關系,實現可持續發展。西藏的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既不能用停止發展來維系,又不能用破壞生態環境來換取經濟發展的短期效應,只能遵循社會發展的規律,堅持經濟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并舉,在發展中重保護,在保護中求發展,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必須是積極、主動、動態的,而不能是被動、保守、封閉的,不能以保持脆弱的原始自然狀態為由,拒絕一切人與自然生態環境的交流互動,阻礙西藏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同時,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發展以教育衛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全面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加快邊境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增強西藏自我發展能力,努力擴大開放、運用好國內和國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加大支援西藏力度,努力加快西藏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
深入做好維護西藏和其他藏區社會穩定工作
西藏的發展穩定和安全,直接關系到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關系到民族團結、祖國統一和國家安全。
要深入做好西藏和其他藏區工作,必須維護社會穩定,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要深入開展反分裂斗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加強涉藏外交和外宣工作,努力構建平安西藏。
十四世達賴喇嘛及其政治集團是舊西藏落后的封建農奴制的總代表,是舊西藏政教合一的神權文化和宗教專制文化的總代表,是舊西藏政治、經濟和文化資源的壟斷者和既得利益者。要充分認識達賴集團的本質和反分裂斗爭的重要性、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把實現西藏長治久安建立在我們自己工作的基點上。要繼續深入揭批達賴集團,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要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達賴集團的分裂破壞活動。要繼續在藏傳佛教寺廟深入扎實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動建立藏傳佛教正常秩序。
促進西藏的跨越式發展,實現西藏的長治久安,關鍵是要有一支高素質、能夠擔當重任、經得起風浪考驗的干部隊伍。西藏地處反分裂斗爭的前沿,對西藏的廣大干部來說,把握政治方向、站穩政治立場,最重要的就是要堅決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在這個大是大非的問題上,一定要做到認識不含混、態度不曖昧、行動不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