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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新邏輯挑戰監管舊規則
風險在哪里
幾乎是從一開始,眾籌這個概念就游走在法律的邊緣。
按照我國證券法規定,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的,都算是公開發行證券,而公開發行證券則必須通過證監會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
如果按照這個標準,很多眾籌項目就被蒙上了陰影。因為,違規之后,等待的可能是非法集資的罪名。
2011年,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在美國密歇根大學演講結束后,一位中國留學生上來咨詢要不要回國。
“我動員這個留學生回國,但他說想做一個眾籌的項目,擔心回國被認定是非法集資。”劉俊海說。
正是從那個時候起,劉俊海才第一次知道眾籌這個概念。在他看來,這種集資的方式最大的軟肋就是證券法第十條有關證券發行的規定。
“可是問題在于,這種基于網絡出現的新業態與傳統的非法集資還不一樣,都是小額,而且項目確實存在,并非只是一個概念。”劉俊海說,那些白手起家的人,要實現創業夢想,資金是最大的障礙,但銀行恰恰最難于支持這些人。眾籌是一種網絡金融的創新,彌補了這個缺憾,這個時候如果套用現有的法律法規就會把這種創新扼殺。
與劉俊海不同,上海交通大學媒體與設計學院教師魏武揮接觸眾籌要晚兩年。2013年上半年,魏武揮擔任顧問的一家基金公司要投資一個眾籌平臺。為了弄清楚眾籌是什么,魏武揮開始研究。他覺得,如果我國的眾籌要走美國的路子,那會非常危險。
危險的原因就在于非法集資這把懸在頭頂的劍。
2013年年初,美微傳媒在淘寶叫賣原始股票,單位憑證為人民幣1.20元,最低認購100單位,也就是說花120元,就可以成為持有美微100股的原始股東。這個原始股票獲得了1000多人的青睞,當然也得到了證監會的關注。
很快,這家公司被約談,淘寶對這個產品進行了下架處理。
“如果監管得當,就能夠最大限度地利用社會上的閑散資金,實現種種創新,但如果監管不好,風險同樣會很大。”魏武揮說。
在劉俊海看來,這種新生事物已經對我國的法律、監管提出了挑戰,而相關法律還沒有應對的調整。
王曉昕當初創辦眾投天地網站時,委托中介辦理工商登記注冊,中介都不知道該將這種眾籌平臺公司歸入哪個類別。
“中介說你這算是金融類嗎?可金融類的門檻太高,要求注冊資本5000萬元,最后登記成了計算機服務類別。”王曉昕說。
“其實,包括銀監會、央行等在內的金融監管部門一直在觀望眾籌業務的發展,但一直沒有表態。”劉俊海說,眾籌在我國的發展也有近3年的時間了,監管部門有必要有個態度,出臺一個指導意見。
在劉俊海看來,只要是真實的投資項目,滿足誠信、公平、透明、共享的要求,就應該允許那些有創新能力的人上路。但如果有人打著眾籌的旗號設計騙局,必須嚴厲打擊。
“打擊的前提是讓公眾辨別騙子。”劉俊海說,央行的信用數據庫、最高人民法院的黑名單,稅務、工商部門的數據庫都應該聯網,以鑒別籌資人的信用狀況,讓騙子現形,不然誠信者就無法“施展才華”。
從2011年7月我國第一個眾籌網站上線以來,如今大大小小已經有了數十個眾籌網站,但對公眾來說,這依然還是一個陌生的名詞。
“我的感覺是,中國的眾籌平臺還非常弱小,還處在孵化期。”魏武揮說,自己之所以也在眾籌,就是想體驗一下,但現在的感受是,眾籌平臺的價值還很模糊。
在魏武揮看來,眾籌的意義不僅在于籌集資金,還在于項目發起人與支持者之間的互動,讓很多普通的支持者能參與到某個產品的設計、制造過程中,或者參與到某個公司的創建、發展過程中。但從他的體驗來看,項目發起人與支持者之間非常缺少溝通的管道。
“我是在兩個眾籌平臺為新書眾籌,很想知道讀者會有什么想法,但似乎眾籌平臺很不愿意讓我與支持者之間建立聯系。”魏武揮說。
可能正是因此,眾籌網站還沒有鮮明地將自己與別的社交網站區別開來,有的項目發起人通過微博籌資,有的在淘寶也實現了籌資。
“一個新業態的興起肯定要經過泡沫期,肯定要有人損失慘重,團購網站的發展就是如此,眾籌的發展恐怕也會是如此。”魏武揮說。
編輯:羅韋
關鍵詞:眾籌 項目 支持者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