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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是實現群眾利益表達的重要載體
政協作為溝通國家公共權力與民眾個體權利之間利益訴求與表達機制的實現,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執政黨對政協職能的清醒認識與高度自覺。進入新世紀以來,政協在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不斷提高。2006年,《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強調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性。中共十七大以來,尤其是2009年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政協成立六十周年講話之后,中央反復強調“將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各級黨政機關開始從制定協商規程入手,加強民主協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2011年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黨校省部級領導干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要將完善政協政治協商職能作為未來十年扎扎實實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的重要內容,政治協商制度在未來中國社會的全面轉型與平穩發展的過程中也將大有所為。
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已經進入到深入調整分配結構,實現新一輪經濟利益與政治權利分配的新階段,同時也進入到利益矛盾多發期。積極穩妥地推進社會體制改革與政治體制改革,以建立利益協調表達機制為契機,實現社會轉型與體制轉軌的平穩實現,就更需要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進行廣泛協商,體現民主與集中的統一。在這一過程中,政治協商制度大有可為。
(作者系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副院長)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利益 政協 表達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