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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游局:把整治市場秩序提到旅游工作首位
原標題:國家旅游局:把整治市場秩序提到旅游工作首位
據國家旅游局網站消息,關于云南女導游辱罵游客一事,云南省旅委組織執法機構對涉事昆明風華旅行社有限公司,擬作出責令停業整頓,并對直接責任人處以2萬元罰款,擬對導游陳某某公告吊銷導游證。同時,將涉事企業及陳某某記入《誠信檔案》。
國家旅游局表示,云南省旅委的公告處罰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不向臨時聘用的導游人員支付本法第六十條規定的導游服務費”、“要求導游墊付或者向導游收取費用”。第九十六條規定“旅行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三)未向臨時聘用的導游支付導游服務費用的;(四)要求導游墊付或者向導游收取費用的。”
國家旅游局強調,云南省旅行社業和從業者的問題不是偶然的,暴露出企業經營管理與上崗從業中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暴露出市場運行管理的失衡,暴露出商業模式的陳舊,與企業心里照舊的潛規則,暴露出從業者不注意維護自身權益與“在害己的同時又害人”,暴露出消費市場的成熟需要引導、需要培育。國家旅游局把整治市場秩序,向“不合理低價”宣戰,提到今年旅游工作首位,就是要促進市場主體、促進產業健康發展。
國家旅游局表示,云南旅游企業與從業者出現的問題引發的社會關注,特別是媒體的關切,說明大家對旅游業寄予厚望,引起業內眾多領導者、企業負責人、從業者的討論發聲,證明業內對“規范”有強烈需求,充滿熱情期待。
國家旅游局還強調,支持有利于規范旅游市場的一切積極行動,堅決打擊破壞秩序的違法行為,依法頂層設計,統籌施策分類指導,努力實現市場秩序治理常態化、機制化。讓我們共同從此事件中吸取教訓,以積極的態度和行動,從每個企業做起,從每個從業者做起,擔負起對旅游消費者、市場秩序、旅游企業與從業者負責的使命。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國家旅游局 云南女導游辱罵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