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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法修訂工作緊張有序推進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自2013年以來,國家文物局將研究修訂文物保護法列入全局的中心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研究起草工作小組,組織開展了一系列調查研究工作。
研究起草工作小組先后到各省區市開展修法調研,廣泛聽取地方政府、文物系統、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全面深入了解基層關注的迫切需要立法解決的問題,明確修法的重點和工作思路;組織數十個單位對涉及修法的重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為法律的修訂提供扎實的理論研究支撐;召開各種形式的座談會、研討會、論證會,就重大事項聽取了各方面專家的意見建議。在充分調查研究和廣泛聽取意見基礎上,國家文物局起草了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分別征求全國文物系統、中央各有關單位意見。目前,國家文物局正根據反饋意見,對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作進一步修改完善,初步形成了修訂草案送審稿,按照立法工作程序報審。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決定》,對文物保護法作了相應修改。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舉措。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是文物事業改革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文物保護法修訂工作應當始終遵循的原則。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文物保護法 修訂 國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