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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加強檢察管理、為基層減負工作
人民政協網10月17日電(記者 高志民)最高人民檢察院先后召開檢委會(擴大)會議和黨組會議,傳達學習
從分析研判情況看,今年前三季度,全國檢察機關“四大檢察”持續全面協調充分發展,法律監督力度不斷加大,辦案質效總體良好,“檢察護企”“檢護民生”專項行動成效明顯,高質效辦案機制更加完善,各項檢察工作穩步向前。但也存在刑事案件審查逮捕標準需要把準、民事再審檢察建議運用不夠充分、行政裁判監督不夠有力、公益訴訟起訴案件質量需要進一步提高等問題,要引起高度重視,有針對性研究解決。
當前,全國檢察機關業務運行態勢總體良好,廣大檢察人員高質效履職辦案的自覺性不斷增強,但也有一些檢察機關、一些檢察人員過于關注數據指標、考核排名,把工作著力點放在片面追求數據好看、排名靠前上,沒有把注意力集中在高質效辦案上。究其原因,
會議決定,取消一切對各級檢察機關特別是基層檢察機關的不必要、不恰當、不合理考核,不再執行檢察業務評價指標體系,不再設置各類通報值等評價指標,不再對各地業務數據進行排名通報,切實、真正把檢察管理從簡單的數據管理轉向更加注重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上來,轉到對重點案件類型、重點辦案領域、重要業務態勢的分析研判上來,把宏觀案件質效分析與微觀案件質量評查有機結合起來,引導各級檢察機關、廣大檢察人員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進一步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進一步回歸高質效履職辦案本職本源,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和案件的每一個環節上。
會議強調,不再執行檢察業務評價指標體系,不對各地業務數據進行排名通報,不是不要數據,更不是不抓管理。要在保證數據真實、客觀、準確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業務數據的分析研判功能,對履職辦案質量、效率、效果進行全面深入分析,找準影響檢察辦案質效的“癥結”,為高質效履職辦案提供更加科學全面的參考和依據。要更加重視、一體抓實檢察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叭齻€管理”核心是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主線是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抓手是案件質量評查和司法責任追究懲戒,目標是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最高檢各業務部門、檢察機關各業務條線都要結合檢察職能,深入研究如何真正抓實抓好“三個管理”,不斷提高檢察管理科學化水平,通過有力有效的管理促進各項檢察工作全面協調充分發展。
會議指出,高質效辦案的基礎是個案。案件質量評查是加強檢察業務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的重要舉措。要從最高檢做起,每年對各個辦案部門、各個檢察官辦理的案件進行全面自查和重點抽查,進一步完善案件質量定期自查、逐級評查、重點抽查等機制,帶動各級檢察機關把高質效辦案的實體、程序、效果要求落到實處,引導每名檢察官真正當好高質效辦案的“第一責任人”。
編輯: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