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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秋白檔案意識強(qiáng)
1931年初,瞿秋白奉命起草了中共第一個(gè)檔案管理文件《文件處置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共7條,規(guī)定了檔案分類整理、編目、留存、銷毀的原則與方法,資料的收集、保管等內(nèi)容。在起草件末尾,瞿秋白特地寫了一條“總注:如可能,當(dāng)然最理想的是每種二份,一份存閱(備調(diào)閱,即歸還),一份入庫,備交將來(我們天下)之黨史委員會”。這另外的一份非常重要,這就是檔案,這會給后人查閱提供極大方便。瞿秋白還特別在“將來”兩字旁打了著重圈點(diǎn),表明他在起草文件時(shí)對革命前途充滿必勝信心,說明他是位有遠(yuǎn)見的革命家。
1935年5月28日,瞿秋白被捕后在寫給郭沫若的信中說,“歷史上的功罪,日后自有定論,我已不愿多說,不過我想自己既有自知之明,不妨盡量的披露出來,使得歷史檔案的書架上材料更豐富些,也可以免去許多猜測和推想的考證工夫。”瞿秋白人生的最后時(shí)光,其實(shí)是盡力在做文史資料的整理工作(當(dāng)然沒有泄露機(jī)密),這是一種難能可貴的品質(zhì)。(周二中)
編輯:廖昕朔